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谁惯坏了奥运冠军孙杨?

www.fjnet.cn?2013-11-07 09:31? 醉江南?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奥运游泳冠军孙杨因无证驾驶汽车,日前被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罚款,并处行政拘留7天。(《皖江晚报》11月6日)

让网民们肯定的是杭州警方快速作为,顺应了民意。但看到这则新闻,不禁想起滑冰冠军王濛打人事情。奥运游泳冠军孙杨和王濛一样,在金牌的光辉下曾经享受了无比荣耀,可谓是“宠儿”。但为何对法律没有敬畏感?究竟是谁惯坏了我们的冠军?值得拷问。

名人出事、犯错,在当下的社会舆论场,是经常被骂得狗血喷头的。这就要看当事人如何正确面对自己的错误,应对汹涌的民意。因为这是一个社会公众对名胄滥用特权,藐视法律十分敏感的年代,一旦公众觉得自己的尊严感被剥夺,而拥有过多社会资源的名人们在法律面前高人一等,往往社会会呈现情绪苛责。

此前,因为涉嫌无证驾驶被警方发现,孙杨在自己的微博中公开道歉。这封致歉信把“平时忙于训练比赛”作为事情发生的理由之一,被广大网友指责为缺乏诚意。我们不能不承认,孙杨是一位功勋卓著的体育健将,为国家争得过不少荣誉,是一位国宝级的人物。当然,作为家乡人,孙杨在浙江的交通肇事,能否受到当地警方应有的、符合法律规格的对待,是不少人存疑的。孙杨的这次撞车“意外”,致其暴露了无证驾驶的事实,同时也影射出了他“享受”名人光环带来的特殊待遇:无证竟能上路开车,无证照样代言汽车广告,无证肇事胆敢编造谎言而不担心受罚。

名人特权是一种潜规则。因此,对孙杨的处理,已经超越一桩普通交通事故和一件普通违法行为。网络调查中,82%的网友认为孙杨“应该接受应有的处罚,此后要吸取教训”,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社会对法律尊严和法律平等的期待。人因身份不同,所面对的裁判体制也不同,“同罪不同罚”折射了“身份社会”的弊端。当前,我们正在建设新的社会关系,“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仅仅是口号,还需要令人信服的实证。孙杨的“被拘7日”,或许可以成为这样的“好教材”。我们从孙杨事件的最新进展中,也感受到法制的进步。

因此,奥运冠军孙杨被行政拘留7天,看似处理得重了,实则是法律成为人人平等的社会规范的象征。但问题是,一次行政拘留就能矫正冠军的娇纵行为吗?对此,民众保留怀疑。在举国办体育的背景下,希望体育总局在重视运动员竞技成绩的同时,更注重对他们的德育培养。否则,如此冠军也能是“银样蜡枪头”了。

  • 责任编辑:林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虎扑篮球_虎扑nba-社区*论坛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