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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医闹”说破了调解制度的真相

2013-11-08 10:53? 邓海建?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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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医闹”事件的时有发生,治安管理部门对于“职业医闹”的打击力度逐年加大,医院也陆续出台具体对策和“医闹”抗衡。然而,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实地走访中发现,不少职业“医闹”依旧活跃在大医院的周边,从谋划策略到人员的选择,再到收费标准的制定,甚至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地下产业链。(11月7日《北京青年报》)

风起于青萍之末。医患关系紧张,既有言语姿态的问题,也有排队掏钱的症结,更有公立医疗机构迟迟难以回归公益属性的旧话。这些天,尽管浙江温岭弑医案已沉寂下来,舆论及公众对医患关系的反思仍未止歇:11月1日,全国政协委员、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锋已联合另外30名委员,向全国政协提交紧急提案,建议出台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对医院暴力零容忍;5日,上海华山医院邀请宝山公安分局教官,向职工培训面对暴力侵害如何自卫。同日,中山医院也邀请世界跆拳道联盟黑带四段高手,前来传授防身绝招,吸引了大批医护员工。

“不爱红装爱武装”也好,医疗纠纷预警也罢,在遇到“职业医闹”的时候,恐怕都难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医闹肯定是不对的,起码有《治安管理处罚法》伺候着,但我们还是要思考的是:面对人均300元一天的“最低行情”,为什么家属在遇事之后,不是选择与院方平和沟通、理性博弈,而偏偏掏钱找“职业医闹”来解决?

这里恐怕有三个原因:一者,有些医院,已经不是医务工作者的“娘家”,在调处医疗纠纷的时候,奉行的是扭曲的“维稳法则”。譬如在温岭事件中,院方甚至试图擅自将死者遗体火化,司马昭之心,不言而喻。在这样一种医疗生态之下,“医闹”自然就号准了院方“怕闹”的脉搏。可以说,“院长即官员”的现实,导致医患纠纷不能在专业与民间语境下求解,而沾染上官场潜规则的流弊。二者,相较于“职业医闹”领域的“给多少钱闹多大事”,不少医疗机构在面对医患纠纷的时候,奉行的不也是“闹多大事赔多少钱”的原则?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正是这样的明规则,纵容了“医闹”成为一个诡异的产业。

最关键的一个原因,还是因为既有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基本失灵。2010年,当时的卫生部等三部门就曾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为市民调解医疗纠纷。2009年的《浙江日报》曾报道,温岭市“创新推出成立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该组织“成立8个月来,已调解纠纷57起,成功率达到百分之百”,“走出了一条解决医患纠纷的好路子”。问题恰恰在于:这样的“调解委员会”或“调解中心”,会否像学校里用以观摩的“示范课”,仅供政绩使用、而与常态工作关系不大呢?一是究竟有多少地方部门成立过这样的调处机构?二是别说患者及家属,即便是医务工作者,有几人知道当地有这么一个止歇纷争的好机制?

从古时的“不为良相、便为良医”,到今日的“为医一日、血溅七尺”,这中间的断裂与失衡,非一日所致,也非一日可解。医生不是神仙,但也不是敌人。若治病救人的工作得不到尊重与敬畏,这个社会肯定已是“病得不轻”。只是眼下,我们既要理解“医而忧则武”的不靠谱,更要看到医患矛盾的症结所在。有时候,问题不在于速效的新药,而要回头看看,开过的旧方子,当真“按时吃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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