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多个城市实施的控车措施—购车需出示“车位证明”或将在北京实施。昨天记者获悉,交通部门已提交建议,拟完善本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一车一位一编号”数据库建设,把拥有(购买或租赁)停车泊位作为申请小客车摇号的资格审核条件之一。专家表示,这项措施等于给购车又增添了一个“门槛”,但实施起来易出现虚假停车证明、倒卖证明等现象,相关部门还需慎重论证。(11月6日北京晨报) 就环保和加强车辆停车规范而言,北京有关部门建议“拥有车位才能摇号”的初衷无疑值得肯定。但就北京的现实而言,“拥有车位才能摇号”的建议,却是不得要领的。 毋庸置疑,外国的许多城市,的确有先有车位才能摇号买车的规定。但问题是,人家居住区车位配比率较高或者说非常合理,申请车位的难度相对不大。而北京的现状是,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各有关生活区的车位配比率很低,或者说配比很不合理,车位和车号一样难求。而且一个现实是,北京的车位价格非常的高,甚至有时候与房价完全有的一比,其稀缺程度甚至比房源还稀缺。这就存在一个问题是,如果车位到手,但车号却迟迟没有摇到手,不但浪费业主的大量钱财,而且还造成实际上的车位资源被白白闲置,造成实际上的社会资源浪费。与车位和车号一样稀缺的北京市而言,这无疑是令人可惜和郁闷的。 更为重要的是,在购车摇号作假这一问题都没有有效解决的情况下,在北京有效车位信息没有很好联网的前提下,有谁能够保障车位信息的提供不被造假。如果造假泛滥,对不造假的人和社会而言,是不是也是一种不公? 还有,车位的标准是什么,是以有关方面设计承认的为准,还是达到一定标准,事实上拥有的就算数。这是一个复杂事件,是一个连锁反应过程,难以操作和掌握。 此外,“拥有车位才能摇号”,无疑是在增加新的购车行政许可。就机构改革和逐步减少行政设置许可的趋势而言,这是在逆流而行,与国家的大方向不符。 而就政府管理社会的实践而言,要把一件事情做好、管理好,靠的不是增加这一事件办理的门槛数量,而是设置门槛的准度。只要设置的门槛恰当、合理、有效,就有可能达到最大的管理效益。 事实上,就环保和控制车辆保有量来说,北京已有的摇号购车已经是一个有效的办法。如果要想进一步压缩市民汽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完全可以在摇号的数量配额上下功夫。这不但可以直接限制汽车数量的增长速度,而且还可最大限度的节约管理费用、不增加或降低管理难度,以及增强或保有管理的准度。 对于“拥有车位才能摇号”的建议,由于目前北京车位配比的设置并不合理,与现实和需求有很大差距,以及监管是否拥有车位的难度,可能无端因此增加行政成本来看,实施效果并不乐观。简单一点说,“拥有车位才能摇号”,并不能增加管理的准度和效率,只能增加管理的难度、复杂度,以及为作假留下更大的空间。无疑,这样的建议就是一个馊主意,不提也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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