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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的矛盾其实是公共物品的病

2013-11-20 15:55? 王传言?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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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下午,泰州市民王小姐将车停在鹏欣尚城小区东大门外的空地上,晚上10点多取车时,发现车子前挡风玻璃上贴了一张纸,上面写着“锻炼重地,请勿停车”。让王小姐郁闷的是,纸条被透明胶带纸贴了左一层右一层,王小姐花了好大的工夫才清理干净。(11月19日《现代快报》)

针对广场舞的纠纷和矛盾,各地纷纷出台应对政策。比如广州将立法开罚公园噪音,在公园安静休憩区进行喧闹的健身娱乐活动,将面临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而更为激烈的冲突却是广场舞扰民和健身之间的矛盾上,武汉广场舞大妈们被泼粪;北京广场舞大妈们被放狗鸣枪恫吓。当然,这些都是表面的现象,而从深层次分析,广场舞的矛盾纠纷其实就是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的表现形式。所以,任何所谓的呼吁相互尊重,互相谅解等词汇都只能够解决暂时的问题,并不能够真正起到釜底抽薪的效果。

广场舞作为一种健身的形式,是广大老年人所需要的,这一点首先就是毋庸置疑的。而这样的形式本身应该属于城市公共物品提供的一部分,属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内容。因为我们每个人都终将老去,无论是小区的建设还是周边设施的完备都需要充分考虑到不同人群的基本要求。既然老年人需要这样的健身场所,这就需要追问城市在发展中到底有没有提供充足的老年健身场所。如果有,到底老年人为什么不去?如果没有,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没有建设?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因为公共物品的基本功能就是满足城市的基本需要,这本身是纳税人的税款需要付出的代价。

从一个城市的发展来看,其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必须有基础设施的满足。而这些基础设施就是公共物品的基本形式,无论是道路、交通、医疗等,还是水、电、煤气的畅通。广场舞更是一种公共物品的供给需要满足的形式,因为存在着巨大的需求,而这种需求也远非是一种无理要求。所以,从公共物品的供给角度上分析,考验一个城市发展智慧的时刻已经来临。如果一个城市没有充足的健身场所提供给老年人,他们必然会出现在小区内,这样就是一个矛盾的症结,不仅扰民,还会引发冲突。而如果小区的开发商固定一片区域,这又违背了利润最大化的原则。这样的任务只能交给公共部门完成。

所以,破解广场舞的矛盾纠纷需要的并非仅仅是规劝双方的和谐相处,即使双方和谐相处了。但这样的和谐也只能是暂时的,因为对广场舞的需求依旧存在,必须从解决这样的需求上入手才能最终从根本解决问题。而增加城市的基础设施,扩展老年人的活动场所,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场地,这才是根本的措施,也是消除公共物品病症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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