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一周时间,四川达州“坏老太”事件仍在不依不饶地持续发酵。11月22日晚,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经调查取证后,依法对“摔倒太婆”蒋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太婆儿子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此后,多家媒体赴达州采访,太婆蒋某屡屡向记者下跪,希望媒体帮他们挽回声誉,而“技术控”网友多方论证“摔倒时不可能抓住孩子手腕”等细节。(11月27日《华西都市报》) 蒋太婆究竟是“坏老太”还是蒙冤者,地方公安部门的说法已然板上钉钉。当然,行政处罚自有事实依据、有法律准绳,是否申请复议,也是当事人的权益与自由。在真相面前,舆论与道德自当秉持公序良俗的基本维度,惩恶扬善,该表扬的要表扬,该谴责的要谴责。尤其在底层道德似有沦陷之忧的时候,群情激奋,也是为了捍卫“礼失求诸野”的最后斯文。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事情。 只是,我们在达州“坏老太”事件上,还是窥见了氤氲其间的可疑影像:一者,一起道德事件,能持续发酵一周而毫无偃旗息鼓的架势,这并不是特别常见的事情。尤其是在诸多公共事件层出不穷的语境下,对“坏老太”的穷追猛打,并没有与对搀扶孩子的褒奖肯定成正比。换句话说,舆论的兴奋点是单一的,就是“发现人性之恶”。 二者,道德生态固然需要捍卫,但在谴责与鞭笞的时候,也得有自己的边界。有人对太婆的下跪解释为“连自己尊严都不要,哪还会在乎别人的名誉与尊严”,有人对太婆的申诉理解为“与其遗臭万年不如打死不认到底”……诛心之论,不一而足。且不说太婆一方的申诉是否有理,也不说这种有罪推定的逻辑是否正义,即便在最低层面,“坏老太”也还有另一个对等的身份——“公民”。真正的道德,从不会挥舞着暴力的棒子,以示自己的高端大气。就算这真是一个“坏老太”,是不是就该无底线、无下限地谩骂侮辱?这些问题,自然不是要为失德行为张目,而是明确在道德之下,还有最底线的法治契约。 此刻,情绪占据了理性的高地。说到底,是因为等了这么久,我们太需要一个“坏老太”了。 是的,“坏老太”是一场久旱之后的及时雨,说不出的丝丝顺滑、熨帖人心。因为有了“坏老太”,我们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对孩子说,“以后见到老太太,绝对不许搀扶,让那些‘搀扶老人指南’见鬼去吧”;我们也可以“该出手时不出手”,谁知道那些惊心动魄的危难是不是“坏老太”们在演戏呢;我们还可以假装这个社会是道德勃发、温情盎然的,因为它们都躲在“坏老太”身后……更值得警惕的是,这似乎还带来一个隐约的逻辑前提:你不治理好这些“坏老太”,如何让我去见义勇为? 世界参差多态,人性繁复多元。老人也好,小孩也罢,都没有天生合适套用的标签,这就像高矮胖瘦,各各有异。蒋太婆即便真是“坏老太”,又能佐证些什么呢?千千万万老年人中, 良善者有之,碰瓷者有之,但即便有道德风险,也是制度当出手化解的事情,而绝非公民因此而袖手旁观的理由。一句话,一个“坏老太”,豁免不了冷血的自由。 |
相关阅读:
- [ 11-25]讹人之风不刹,助人之风怎长
- [ 11-25]四川“讹人”老太受访当场下跪:我是被冤枉的(图)
- [ 11-25]“讹人”事件:真相可再究常识须坚守
- [ 11-25]“太婆摔倒讹人案”真相如何探究?
- [ 11-25]老家人评摔倒“讹人”老太:平时人还是比较好
- [ 11-24]四川讹人老太将申请复议 哭称:若骗人全家死绝
- [ 11-23]四川3名儿童扶老太反被诬陷 讹人老太被拘7日
- [ 11-12]三名行骗者冒充神医讹人钱财 被以盗窃罪查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