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今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二审维持原判。韩磊一审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11月29日中新网) 古话说,杀人偿命,伤人偿创。“大兴摔童案”二审维持原判,不仅再次证明这句古话的正确性,而且彰显了我国法律的公平正义。“大兴摔童案”二审维持原判,给了社会什么启示呢? 人世间生命最宝贵,任何人都不能践踏生命,更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然而,北京这名无辜的女婴的生命,却活生生地消失在了两个大人(女婴母亲和韩磊)的一场争吵中。对于肆意剥夺女婴生命的凶手,情无可原,理无可恕,理当严惩,用以告慰逝去的生命,用以安抚家属的灵魂。 韩磊被判死刑,这是法律对人的生命的保护,这是社会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的体现。作为曾经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服刑长达17年、刚刚出狱不久的韩磊,本应对生命更加珍惜,本应对法律权威更加明了,然而事实恰恰相反,生命在韩磊心中没有位置,法律在韩磊眼中就是一纸空文。大人之间一场小小的争执,韩磊竟然对无辜的孩子痛下杀毒,是可忍孰不可忍。试想,如果韩磊还能活命,如果韩磊再与他人发生争执甚至更大的事情,已经被扭曲人性、被熏黑心灵的韩磊还能做出什么事情,世人确实不敢想象。 世上没有后悔药。有些错误可以犯,有些错误坚决不能犯,犯了就永远没有赎罪的机会。韩磊的“一进宫”,错误犯得已经够大,但尚处于可以改正之列;而韩磊这次摔死女童,就是犯了不能饶恕的罪过,所以韩磊再也没有赎罪的机会了。 每一条生命的逝去都会令人痛心,包括韩磊这一条行将消失的生命。然而,那些不明不白就被人为地剥夺生存权利的生命,无疑更令人痛心疾首。只有尊重他人的生命,自己的生命才有保障;只有把他人的生命看成和自己的生命一样宝贵,每个人的生命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这是“大兴摔童案”二审维持原判给世人的最大启示。 |
相关阅读:
- [ 11-29]北京大兴“摔婴案”终审宣判 是否判死刑成焦点
- [ 09-23]北京摔婴案将于本周三公开宣判 检方建议死刑
- [ 09-16]大兴摔婴案庭审:争执1分钟,他就摔死了孩子
- [ 09-16]大兴摔婴案开审 检方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死刑
- [ 09-16]北京摔婴案被告人李明:对指控事实和罪名无异议
- [ 09-12]北京当街摔婴案下周一公审 孩子父母不会出庭
- [ 08-27]北京摔婴案正式立案 凶手哭求:一定要判我死刑
- [ 08-24]河南林州公安局长等3人因民警摔婴案被撤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