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有毒已是公论,随着雾霾的不断发生,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持续不断地进行报道,人们对雾霾知识的了解也越来越全面。正因为对雾霾的了解,面对重重雾霾,民众急迫想通过一种方法避免伤害,这背后也折射民众面对雾霾的焦虑之情。 可人们虽然知道雾霾对人体健康有害,但并不知道如何科学预防雾霾之害。在这一背景下,各种“抗霾”攻略不但不会消失,反而会越来越多,甚至会有人利用人们这一心理,进行炒作,以谋取利益。 预防雾霾,科学要跑在无知前面。面对各种“抗霾”攻略,民众不知所以,眼花缭乱,难辨真假。此时,亟待权威的科学释疑,让民众及时获知事实真相,掌握科学的应对之法。如此,不但能够舒缓内心焦虑之情,也能避免炒作带来的利益受损。 |
相关阅读:
- [ 12-13]网友抗击雾霾网购防霾用品 2013年花去8.7亿元
- [ 12-13]看到“防雾霾操”的最大价值
- [ 12-13]愿政绩考核“新风”吹散雾霾
- [ 12-13]石家庄一小学“防雾霾操”被指“大忽悠”
- [ 12-13]对“防雾霾操”不必太较真儿
- [ 12-12]“青菜姐姐”,雾霾中的小清新
- [ 12-12]海口遭遇雾霾天气
- [ 12-12]泉州昨起风雾霾被驱散 PM2.5回落空气质量归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