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名院士推荐人联名致信中科院要求对王正敏予以除名”一事引发公众关注。此前,王正敏被其学生举报“学术造假”,被媒体指责“‘克隆’国外人工耳蜗”。日前,中科院已经作出回应:事件正在调查中,将严格按有关程序处理。(1月15日《北京青年报》) 在这一事件中,令人吃惊的是,作为推荐人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刘新垣、姚开泰等人坦承,均表示“自己审查不严,应对当时过失承担责任”,“没细看学术材料”、“过分相信了复旦大学”。这些院士推荐人坦承自己的过失,勇于承担责任,当然值得人们赞赏,但是,由此暴露出院士推荐的随意性却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忧虑。 按照相关规定,院士的选拔有严格规定,首先要由3名以上院士或者有关科学技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组织推荐候选人,再由各学部常务委员会组织院士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和选举,最后选举结果分别由各学部常务委员会检查确认,经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审议批准。但是,貌似严格的选拔程序,在推荐候选人这第一道关口就失守,相关推荐人连学术材料也没有细看就贸然推荐,接下来各道关口失守,也就顺理成章了。 近些年来,与院士相关的丑闻不断,院士抄袭、烟草院士罢免、准院士贪污、院士走穴等闹剧轮番上演。与院士相关的改革势在必行。《中共中央虎扑篮球: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提出,要“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但从王正敏事件则看出,改革首先要做的,是必须从推荐程序上着力改革,把好第一道关口。 首先,无论院士推荐还是组织推荐,在推荐理由中,除了写明候选人达到了院士的条件,具有相关的学术成果外,还必须说明他的这些学术成果不存在学术造假、抄袭或者不规范的现象。而说明该候选人没有学术造假行为,则必须将其相关学术成果送交权威的、中立的和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因为,一些推荐的院士是跨学科的,他们对于候选人的学术成果可能并不了解,就是同属一学科,也可能会像刘新垣院士一样“没细看学术材料”,如此就很难保障学术成果的纯洁性。 其次,则是推荐过程公开。院士或者相关组织推荐候选人,必须在网络上全程公开,包括公开该候选人的学术成果,推荐人的理由以及第三方的鉴定意见。公众随时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反映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中科院或者工程院要及时受理相关举报,并进行核实处理。 最后,则是要严格受理推荐程序和规定推荐人的责任。对于没有第三方鉴定意见的,或者推荐人没有在网络公开相关信息的,抑或是对于公民举报学术造假没有作出合理解释的,中科院或者工程院不接受院士、相关组织的推荐。对于由于把关不严,导致具有学术造假等行为的候选人当选为院士的,对推荐人或者推荐组织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如此,才能割断利益关联,让院士或者相关组织更加谨慎地进行推荐。 对于院士选拔的第一道关口从严把关,再加以其他环节的改革,相信不合格的人混入院士队伍越来越难,院士队伍才能真正纯洁起来。 杨涛(江西 检察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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