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推广环保烟花须政策“补贴”

2014-01-27 09:10? 曾春光?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北京马年春节烟花25日正式开售,环保烟花爆竹占据销售网点的“黄金位置”。销售网点负责人王艳艳担心,环保烟花爆竹虽然燃放后一点气味和纸屑都没有,但售价比普通的高百分之二三十,担心不如普通烟花受欢迎。(1月26日《新华每日电讯》)

“爆竹声声辞旧岁,烟花朵朵迎新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然而,过度、集中燃放又易造成空气、噪音、垃圾污染和安全事故,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惨痛损失。央视裙楼大火、沈阳“第一高楼”火灾、杭州西湖博览会开幕式烟花事故等燃放烟花引发的惨剧至今仍让人记忆犹新。

目前,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也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群众的主动选择,模仿爆竹声光电效果的电子鞭炮逐渐成为市场的新宠。然而,环保烟花由于声、光、烟等效果比不上传统的内筒型组合烟花,且生产成本也比传统烟花高。如果没有政府推动,没有消费者认可,靠专营批发公司和零售商来推广销售环保烟花爆竹将面临很大困难。

要改变这种局面,一方面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实行生产资格认定和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实时监控环保烟花爆竹的生产供应情况。然后在税收、资金等方面给予补贴。这样,企业有了生产环保烟花爆竹的动力,销售商也有利可图,环保烟花爆竹才会真正受到消费者的认可。总之,雾霾天气的频频来袭,套用一句广告词,“今年过节不放烟花爆竹,要放就放环保烟花爆竹”!

(曾春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