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如何把文明变成一种习惯

2014-02-20 07:25? 舒天烈?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在地铁上吃东西,可能也不是一纸禁令所能管住的。但至少,能走一步是一步。文明社会的历程,本来不就是在这样一朝一夕的努力中前行的吗?

有这么个段子:全世界哪种香水,敢拍胸脯说自己能在早高峰地铁车厢里盖过一个煎饼?都不跟你们提韭菜馅儿的!虽然说的不是一个事儿,但却也侧面支持着:在地铁车厢这样相对密闭的空间吃东西,您得悠着点儿吧。

近日,《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虎扑篮球:地铁禁食的一条,引来很多关注。草案规定,禁止乘客在地铁步行梯、电梯、通道、车厢内饮食等,违者可能被处500元的罚款。

自然会有人反对。吃东西是个人权利,更何况,上班早、下班晚、路途长、薪水低,坐地铁时吃东西更是理所应当了。真是这样吗?“权利止于他人鼻尖”,其他还好说,若是吃个臭豆腐、剥个榴莲果,你的权利岂不是都深入别人鼻子里了?

列车行进难免摇晃,东西撒地上难以清洁不说,撒别人身上又该作何处理?这么一想,就不难理解一个网络调查中,为什么九成参与者都认为地铁吃东西该禁。

地铁禁食,该不该罚?也应该。一来,有了规定,如果只是倡导性的,难免会被架空。不赋予行政处罚权的话,劝阻制止反而可能引来白眼,甚至被报以拳脚。二来,文明习惯的养成,在最初阶段,需要来点硬的。公众的舆论监督固然好,但在陌生人社会中,一定的强制性措施或许也是必要手段。

事实上,很多地方都有处罚在城市公共交通里饮食的规定。香港地铁规定不得在付费区内饮食,包括月台和车厢,否则处以定额罚款港币2000元;新加坡也拥有这样的“惯例”,就连矿泉水、含在嘴里的糖也不例外,母亲哺乳也会被请下车。即便没有相关规定,很多地方对在地铁、公交吃东西,也有着道德层面的否定。

“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的确,大声说话固然是你的权利,但安静显然是更多人所需;开车打远光灯能看得更清,但对面来车也要有同样视野。如果遇事只逞一己之愿,不求反躬自身,无疑是强调个人而忽略他人、强调自己而忽略社会。在地铁中吃东西又何尝不是如此?说“我可以吃、我需要吃、我有权吃”的时候,或许忘记了别人的利益、忘记了公共的守则。或许,更好地理解“权利”二字的含义,更好地形塑公民的公共意识,正是我们社会需要考虑的大问题。

不过,在地铁上吃东西,可能也不是一纸禁令所能管住的。毕竟还有生计所需、习惯所致,更何况还有庞大的流动人口在使用着地铁,他们不一定会了解或理解这样的禁令,但至少,能走一步是一步。文明社会的历程,本来不就是在这样一朝一夕的努力中前行的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