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负责人日前表示,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161个城市中,有50个城市发生了重度及以上污染。前后将近一周时间,环保部督察组启动了12个地方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结果却令人忧虑,大量工业企业违规排放、本应该淘汰的落后产能仍然在堂而皇之地进行生产……(2014年02月26日 新华网) 不知何时起,雾霾已经成为“常客”,天空时常弥漫着一层薄雾,有时甚至是遮天蔽日。这不仅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不便,更是给我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恶劣的影响。为治理“雾霾”,国家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例如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兰州市成立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等,然而却仍然是收效甚微。殊不知,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跟政府玩起了“躲猫猫”,设置了“障眼法”,使得空气质量持续下降。笔者认为,要拆穿企业的“障眼法”,还需政府给力。 企业的“障眼法”何以能够顺利进行?首先,不得不说是企业“花样儿多”。面对上级部门的检查,企业算的上是“一来就停,一走就干”。检查时停工整顿,离开后继续违规操作,根本不顾及滚滚的浓烟所带来的危害和后果。其次,要怪就怪上级环保部门的“失责”。环保部门已经要求企业安装“排污监测设备”,为何监测结果未能显示企业的“违规”?原来是监测数据失真了,企业并未将其安装在“流水线”上,所以环保部门的数据根本是无效的。可以说,这是环保部门的不负责任让企业钻了空子。再次,企业和上级部门的“同流合污”。对于企业来讲,“拿钱能摆平的事都不算是事”,对于检查部门来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似乎成为了一种“潜规则”,也导致了企业名目张胆的污染,环保部门走马观花的检查。 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环境和大气污染,面对企业的“障眼法”,政府不能坐以待毙,必须要加大力度,解决这种“中国式”监测。首先,要加大对企业的处罚力度。一次惩戒的力量要远大于十次诫勉谈话。其次,要完善对环保部门的追究问责。“在其位谋其政”,环保部门必须担当起责任来,对污染企业严肃治理。最后,要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没有监督和制约,任何制度都会是“形同虚设”。 拆穿企业的“障眼法”,给正规企业一个公平公正的机会,还人们一个纯净自然的天空,实在需政府给力,才能不再让“雾霾”遮人眼。 |
相关阅读:
- [ 02-26]两岸雾霾信息交换未来可讨论
- [ 02-26]虎扑篮球:6景区拟发布空气清新指数 雾霾催热生态游
- [ 02-26]两岸气象合作协议将签署 雾霾信息交换未来可讨论
- [ 02-26]北京雾霾持续90小时 户外工作者称习惯了
- [ 02-26]美媒:北京或因雾霾天气最早丧失冬奥申办资格
- [ 02-26]美媒:北京或因雾霾天气最早丧失冬奥申办资格
- [ 02-26]为雾霾中觉醒的公民意识点个赞
- [ 02-26]北方雾霾近两天不会影响福建 重污染天气发预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