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一包"炖鸡鸭"如何成部门扯皮活标本

2014-03-06 16:24? 赵耀世?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一包无证生产的炖鸡鸭,两个政府部门都管不了?消费者刘育能买到没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预包装食品后,发现自己投诉无门。(3月6日 《海峡导报》)

无证食品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市场上,监管部门非但没发现,面对消费者的投诉,竟还相互“踢皮球”。“一包炖鸡鸭”炖出了相关部门的“扯皮相”,难怪消费者苦不堪言。

那么,“一包炖鸡鸭”究竟该归谁管?我们不妨先试着理清质监局和林业局各自的职责。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是质量监督局的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农业有关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与认证,则是林业局的主要工作。相比之下,我们不难发现,这两个部门都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责任。只不过,质监局的监管更为直接一些。因此,他们在“炖鸡鸭”问题的处理上互相推诿,并不意味着该类无证产品存在监管盲区,而是双方未能很好地理解各自的职责所在。

退一步讲,纵使双方还未理清类似问题该归谁管,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是两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当然不能放任无证食品在市场上继续流通。实际上,净化食品市场需要双方的相互配合,互相协作。依笔者之见,两家部门完全可以先将无证产品“下架”,首先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之后,再坐下来认真探讨分析“盲区”,划分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头处理此事。这样,既解决了眼下的问题,也可避免类似尴尬的发生。这才是务实为民该有的做法。

消费者打官司讨说法,不单是要弄明白谁是无证食品的监管单位,更是希望能借此换取绿色健康的食品消费市场环境。“一包炖鸡鸭”竟然难倒了两个部门,逼得我们最终要靠法律来维权,这真是典型的扯皮“活标本”。食品安全事关民生大计,扯皮既有损政府公信力,又有碍民生福祉。虽然,此事已走上诉讼程序,但两家部门不能坐等归判,而要主动作为,别让我们继续忍受“精神伤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