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大自然的一次性恩赐,自杀是要不得的。网友“江中飞龙”不是真的想自杀,也是一件幸事。然而,既然不是真想自杀,却发出“要自杀”的微博,让福州市和闽侯县两地警方折腾了一整夜,这般无价值地耗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无谓地损失了许多人的睡眠和休息,制造了网络和现实中的焦急与不安,实在是不应该的。网友“江中飞龙”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微博,是面向公众的自媒体平台,不是私密空间。发微博,不但要对自己负责,而且要对网友负责,因此也需坚守诚信原则。在微博上发布虚假消息,引起大众网友的恐慌和公共空间的扰动,也属于散播谣言的性质。对于恐怖性的虚假谣言,耗费了大量公共资源者,不必等到点击500次,理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至少要按照治安管理行政条例进行处罚,让他吸取教训。 微博发布假自杀的消息,还会造成公众的麻痹。“江中飞龙”微博宣称“要自杀”,就等于面向公众喊了一次“狼来了”。待到以后自己或别人真的“狼来了”时,公众会以为又是一次闹着玩的,因而延误救助的最佳时机。所以网友们千万别把论坛、博客、QQ群、微博、微信等当作可以随意玩笑的私密场所,记住这些是面向公众的、发话需要负责任的自媒体平台。 |
相关阅读:
- [ 01-23]男孩“殇春”自杀折射留守儿童困境
- [ 01-08]中铁总裁自杀真相由谁来揭开
- [ 12-30]“天之骄子”跳楼自杀引深思:如何学习“生活”
- [ 12-16]少女自杀案,别只看到“人肉搜索”
- [ 11-06]学生自杀的警示:教育经不起一丝懈怠
- [ 09-17]自杀免责可以签,学校责任不能丢
- [ 09-17]签“自杀免责书”不必一棍子打死
- [ 09-17]高校“自杀免责书”成不了免责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