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后,我国环境领域的基本大法终于得到再次修订,新通过的环保法明确了政府、企业和公民的各方责任,严格的法律条款被认为是我国环保领域法律的一大进步。新环保法首次将“按日计罚”内容纳入,处罚上不封顶。(4月25日《新京报》) 新环保法亮点多多,比如,增权方面,环保部门获执法权、“区域限批”入法;维权方面,公民可依法要求公开信息、环评须征求意见;尤其是处罚方面加大了力度,比如,一把手做不好环保或“下课”、暗管渗坑排污可刑拘、“按日计罚”不封顶等,让人看到了国家治理污染的决心,看到了生活环境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美好未来。然而,公众更关心的一个问题是:“‘按日计罚’不封顶”能执行吗?是否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再好的制度,关键是执行。没有执行力或执行力不强,制度就会成为一张纸,只能挂在墙上、锁进柜里,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一点作用也不起。“按日计罚”不封顶,看似处罚很严厉,但显然存在执行难问题。 按照现行法律,企业违法排污后受到的经济处罚最高只有50万元。这个最高处罚显然不足以震慑违法企业。但是,“‘按日计罚’不封顶”是否就能让违法企业心有戚戚焉,进而望而生畏、退而却步呢?其实也未必。 首先,“按日计罚”从啥时开始计算,是从违法排污的那天开始,还是从被查处的那天开始?若是后者,处罚不难;若是前者,调查难度很大。如果没调查清楚就处罚,违法企业不会心服口服,公众也不一定会买账。 其次,新环保法规定,企业违法排污后将首先遭到一笔罚款。这笔罚款是多少,5万、10万还是50万、100万元?如果每天罚5万、10万,或许违法企业能够承受;而如果每天罚50万、100万,违法企业能够承受吗?违法企业交不起罚款,又该怎么办? 徒法不足以自行。正如人民日报评论《环境立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一文指出:“距离新法的生效施行还有半年多的时间,国务院各部门特别是环保部门应当尽快做好相应的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清理工作,适时确立与新法配套的执法规范及其标准制度。”是的,如果新旧法没有做好衔接、自相矛盾,如果新法没有标准或者标准不一,要执行好其难度可想而知。 治污,“有法可依”做到了,“有法必依”必须做到;“有法必依”做到了,“执法必严”必须做到。而要做到“执法必严”,必须明确执法标准。所以,对于“‘按日计罚’不封顶”,还当有更具体的操作细则。只有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有可能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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