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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医生”能否从斗士回归良医

2014-05-08 07:28? 王灏军?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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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一个人在公立医院“战斗”,不如转入民间,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医患关系的正常化上,让市场来证明“良心医生”并非媒体的一厢情愿。】

5月6日下午,绵阳市人民医院召开职代会,与会88名职工代表一致表决通过了解聘“走廊医生”兰越峰的处理意见。有媒体将之视为“走廊医生事件”终于进入“法治”阶段。但职代会一致表决解聘兰越峰也没能实现“案结事了”。昨天,兰越峰继续到医院“上班”,并与院方发生激烈争执。而院方则表示,“解聘”是依法依规处理,程序合法。

以职代会的民主程序来对抗兰越峰的“媒体英雄”形象,在法律上占了上风。但在医患关系仍然紧张的网络舆论场上,兰越峰的“粉丝”并不见少,众多网民仍在为“走廊医生”喊冤抱屈。一面是院方拿出了《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声称受聘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可以解聘。另一面却是网民纷纷现身说“法”:单方认定解聘就是因为“走廊医生”挑战了医疗领域的潜规则而遭到利益群体的阻击。“她损害了本单位职工的利益但却代表了广大患者的利益”,短短一句评论获得了近千网民的点赞支持。

绵阳市人民医院职代会上的“一致通过”是否能代表所有医院职工的意见,我们这些旁观者很难去探个究竟。但在没有确切的反证之前,我们也不应对职工代表的代表性进行“有罪推定”。从程序上看,既然职代会不违法,对“解聘”这一结果应予尊重。

在法理上,“走廊医生”兰越峰仍然可以通过法定管道寻求权利救济。而在继续依法维权的同时,兰越峰也完全可以开始新的工作与生活。

按理说,“走廊医生”在网上的支持率如此之高,要从“事业单位”转型到私家诊所应不会有太大难度。要提醒的只是,网上声援和网下支持能否同步还未为可知。除却网络无地域的特征,就算是绵阳当地支持“走廊医生”的网民,要看病时也未必愿意舍弃公立医院另投私人诊所。怕就怕,吐槽归吐槽,看病归看病。网络舆论场成为一些民众纯粹的情绪发泄场。

但我仍然期待“走廊医生”能够转投市场,转投有更大发展空间的民营医疗行业。作为医生的兰越峰不管有没有被公立医院解聘,紧张的医患关系都在那里。与其一个人在公立医院“战斗”,不如转入民间,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医患关系的正常化上,让市场来证明“良心医生”并非媒体的一厢情愿。

对于另一事主绵阳市人民医院来说,“走廊医生事件”自2009年5月至今,争端持续已达5年。如果解聘兰越峰真的是合法的选项,为何延宕日久,且每每以“维稳”之名安抚一位本该解聘的抗争者?对于兰越峰所举报的种种,要在法律之外证明医院的清白,职代会也只是一种评判标准。更关键的评判恐怕还在医院的患者。

本报特约评论员 王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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