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医患双方必须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记者探访武汉地区8家三级甲等医院,无一家开始签此协议。记者调查发现,对于这一在本地尚未普遍落地的新规定,医生反对声音众多,而患者在欢迎之余对其效果表示怀疑。(5月9日,长江网) 国家卫计委明确规定签署“红包协议”,当然不会是“空穴来风”,而是在这一“大量事实”的基础上,广受病垢的医风问题上的审时而为。虽然,“红包协议”是制度上的设计,但落实到医患关系中,其实就是一个开明、互信、坦诚的约定。医生用羞辱了医德的借口抵制,显然在理解上歪曲了这一制度的良苦用心;而患者喜忧掺半的态度,则折射了能否根治“红包”的担忧。 不妨承认一个事实,“红包协议”却是委屈了部分不收红包的医生,甚至“羞辱”了这一层次的医德医风。但更要看清一个事实,任何一个制度设计都具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约束效应,并非要一棒子打死一船人,比如,打“老虎”“苍蝇”并不是说官员都是腐败分子。而签“红包协议”,当然也不能做片面的曲解。这样看来,部分医生拒签“红包协议”的“委屈”,是在太过牵强。 “红包医疗”涉及到的,已不是简单的医风医德问题,而是世风的落寞。有的医生的确不愿收红包,但如果拒绝患者,对方会以为那代表“心意”太少,或者在背地里说医生“架子大”;而患者如果不送红包,“别人都送自己不送”的那份心里阴影无论如何也难以抹去。所以,要牵强地说“红包协议”羞辱了医德,不妨直接的说,是我们自己绑架了医德。 针对“医疗红包”屡禁不止,“红包协议”在制度中的些许尴尬,医生该开阔胸襟。“医疗红包”抹黑了医生的形象,这层你情我愿的医患关系,看似是情理上的简单答谢,实则却助长了某种熏心利益,凸显的也不再是救死扶伤的仁心,而是道德流失下的公益冷漠和人性冷漠。如何拯救医风医德?并不是简单的拒绝“红包协议”就光明磊落的。小偷不会告诉你说“我是小偷”,贪腐官员不会主动承认贪腐,那么,“‘红包协议’是对医德羞辱”,这份矫情,只能沦为公众舆论的另一种大快朵颐。 和患者面对面签下“红包协议”,是医疗行为的进步。这种进步既是制度上的改进,也是医患双方的美好契约。患者本来就担心“红包协议”会不会流于形式,能不能起到遏制“医疗红包”的效果,而医生连签下协议的勇气都没有,着实有情以何堪的汗颜。本质看,这是一份道德的契约,可当人性里拒绝不了某些丑陋,我们坦诚地签下这一纸协议,并无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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