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不准叫老大”还是形式上的反腐

2014-05-16 10:03? 鲁  珊?来源:武汉晚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华社报道,广东省纪委最近有令,不准在党政机关使用“老板”、“老大”这样的称呼,因为“这样把同事、同志间的称呼庸俗化,破坏党内民主,损害公仆形象,与党的宗旨和人民政府的性质极不相称。”

此规定果然针砭时弊。类似规定还有,穗版纪委不久前出台“十不准”,其中有一条就是不准与私企老板勾肩搭背。

不得不承认,这些规定表达了纪检部门对官员形象的良好愿望,但如果这些愿望就是重塑官员形象的全部,那么很遗憾,这种愿望注定要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