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东南锐评 > 正文

损劳动者权益 “挖坑”不能零风险

2014-05-19 16:12:09?铁  洛?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虎扑篮球:中院对外发布了一起典型劳动争议案件,判决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31岁的小林近日和昔日东家对簿公堂。虎扑篮球:小林的工资标准竟出现了“两个版本”,公司向法官提交的劳动合同中工资标准约定为2300元。但小林提出,他的实际工资是每月3600元。公司提交的合同是在原先双方签的空白合同上,事后单方添加内容形成的。而且那份空白合同是他被逼无奈签的。(5月18日《海峡导报》)

实发工资高于签约工资,貌似赚了。事实上该企业签署时就不怀好意,为以后的耍赖埋下伏笔。还好,有发放工资的银行卡交易记录为证,戳穿了企业的把戏。小林最终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法官提醒劳动者应拒签空白劳动合同。空白合同摆明了有猫腻,劳动者的确应该拒签,但某些时候,在劳资力量不对等的情况下,劳动者签订也有自己不得已的苦衷。就像小林,就表示自己是被逼才签的合同。

小林是拿到赔偿了,但如果某些企业从中得到“启示”,一份工资两次发放,工资条上按签约数发放,余则用现金发放,那劳动者又从哪里找证据去?而且笔者想到的,只不过是外行人的拙劣招数,一些企业毕竟“内行”,既然连空白合同的招都会想到,弄虚作假的本领自然是无所不用其极。如果他们再动点脑子,劳动者的维权道路恐怕更加曲折、艰难!

我们一定要防止这样的一种现象:劳动者维权失败,或不敢、或没有精力维权,那么企业就赚取了不当利益;而即使劳动者申诉成功,企业也不过是拿出自己本就该支付的数额,而没有任何额外的损失!

是的,如果像这样给劳动者“挖坑”可以零风险,被发现也零成本,无良企业“何乐而不挖”?这样劳动者的权益如何能够保障?故而,窃以为,企业无视劳动者权益,罔顾法规权威,弄虚作假,执法部门就该进行严厉惩处,以儆效尤,只有让企业震慑于造假风险,他们才不会挖坑害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