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大理再次将征收古城维护费提上日程。5年前,当地曾提出这一设想,因遭到民众和商户反对而暂时放弃。这一次,当地决心已下,收费正在进入倒计时。 近年来,一些名胜古迹、古城遗址所在地政府部门,经常冒出征收维护费、生态保护费的冲动。这些做法,毫无例外地遭到公众批评。原因在于,类似做法在收费理念、过程监督以及公众感受等方面都存在弊端。 顾名思义,古城维护费是地方为维护古城而设立的专项收费。在一些地方,整座古城就是“风景”,难以围起来收费,因此采取这种手段向游客和商户收费。首先,这样做的正当性就很可疑。政府有责任维护古城,但其开支主要来自于公共财政,而游客到当地旅游消费就已缴纳了税收,再收维护费就未免有重复收费(税)之嫌。 这种收费方式,可说是一种懒政。相关部门一般是通过景区、酒店和商户征收维护费,这无形中等于把所有外来者都默认为游客。政府收费是方便了,却可能侵害到当地民众和商户的利益。例如,凤凰古城收取一站式门票后,有人进古城走亲戚还得证明自己身份,否则就被当作游客对待。另外,这种雁过拔毛式的收费方式,并不利于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如何确保这项收费真正用之于民,也是一个问题。例如,多年前就开始征收古城维护费的丽江,将维护费的40%作为古城建设贷款的还款准备金,另外30%到50%作为古城环境整治及治理专项资金。按照这样的“透明度”,设若相关部门将一些开支列入其中,甚至以维护之名搞创收,公众也是云里雾里,难以监督。 说起景区收费问题,人们总会拿杭州的免费西湖作参照。杭州的做法既赢得了公众好评,也提升了旅游效益。实际上,杭州模式不是谁都能学的,这不仅需要对地方旅游业进行总体布局,还需要高效的政府服务管理作为支撑,否则很可能是景点免费了,公共服务水准却也大幅降低。采取什么样的景区管理运作方式,其实与政府理念息息相关。 类似古城维护费等政府收费,既无正当性,又不利于旅游业发展,账目还可能不明不白,还是不收为妙。倘若有的地方不收费就难以承担古城维护之责,那么必须做的事情是,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时详细公开相关账目,以便公众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这样的话,或许能减少批评质疑,取得更多人的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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