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由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件,因为要求“今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098人以下”而引发争议。支持者认为,事故死亡率是当前衡量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下达“事故死亡人数上限”实际上是为了少死人,这些年执行起来确有效果;反对者则认为,设定死亡人数上限易给人造成事故死亡人数不超标就不用担责的“恶劣印象”。(6月13日中工网) 真的很佩服河南的,竟然将“事故死亡人数上限”精确到个位数为8、十位数为9。不管怎么说,河南这么做的初衷不容否定,诚如支持者所认为的那样——下达“事故死亡人数上限”实际上是为了少死人,这些年执行起来确有效果。效果是有的,但每年仍有数百上千的生命令人痛惜地逝去,那又该怎样去面对这一惨痛的现实? 凡事均有两重性,下达“事故死亡人数上限”的负面性绝对不容小觑。一者,“死亡指标”明显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正如有网友评论的那样,“难道这1098人都该死吗?这也分指标啊,真是计划经济,可笑!”计划经济虽然早已成为历史,但某些地方在管理上仍不时流露出计划经济的思维,好似不给下面下达计划就不行。其实,安全生产靠的是近乎苛刻的严格管理,要用铁的制度去让每一个人都绷紧安全这根弦。二者,“死亡指标”为事故的发生预留了空间。“事故死亡人数上限”控制在1098人以下,也就是说,只要不突破这一“合理死亡”的数字,相关责任人就有可能少担责甚至不担责,这就为事故的追责留下很大的弹性空间。三者,“死亡指标”罔顾了一线职工的心理感受。一线职工往往工作在条件最艰苦、危险系数极高的岗位上,稍有不慎,便有可能成为1098人里面的冤死鬼。而“死亡指标”却折射出“事故必然论”,撇清了相关领导的责任,这让一线职工如何能接受? 生命对每一个人来讲只有一次,每一个生命都值得敬畏与尊重。“零死亡”的目标也并非天方夜谭而不能实现,如果安全生产都像“神舟”号飞船发射与回收那般严谨,“零死亡”的目标还是可以实现的。放眼当下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基本都有安全责任缺失的影子。所以,当务之急是要转变这种“事故不可避免,事故不能不死人”的安全生产理念,严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切实为每一个劳动者构筑生命健康安全防护网,让他们体面劳动、幸福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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