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楼市调整期 政府也应有作为

2014-06-19 15:07:36?杜宇 何雨欣?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5月份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数据,进一步印证了楼市步入深度调整期。面对一些地方“放松限购”的动作,“有形之手”不应对楼市自我调整作出过度反应已成主流观点。不过,不作过度反应并不等于政府不作为。

这一轮楼市调整不同于以往的“政策市”,更多源自市场自发调节,皆符合市场规律。楼市调整,必然带来风险,对此各级政府需作好政策储备。

从民生角度来看,在市场自我调整期,政策上应当坚持几个“不能变”:抑制投机炒房行为不能变。房地产市场一度成为投机者的“乐园”,严重偏离了国家发展住房市场的初衷。个人连环抵押贷款、一人一次购房数十套等非正常现象屡屡刺痛社会神经,成为加剧社会贫富矛盾的重要因素。这方面“矫枉”不怕“过正”。

守住个贷不扩大杠杆的底线不能变。截至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还处于安全区间,主要标志是我国有全世界最高的购房首付比例,居民家庭负债率较低,即使出现房价整体下调,金融风险也有限,总风险容易控制。因此。吸取国外房地产市场风险引发金融风暴的教训,守住个贷杠杆十分必要。

保证低收入者基本住房需求不能变。保障低收入居民基本居住需求,避免其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高收入者抗风险能力相对较高,房地产市场在正常范围内的波动,不易对其基本生活产生明显影响。

此外,还应把发展房地产市场与有序提高城镇化质量紧密结合起来,使进城务工的劳动者受益、百姓得益。应利用楼市调整之机积极推进有利于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如土地制度、财税体制和房地产税制等。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习惯性地用行政手段应对楼市风险的做法并不可取。打破思维惯性,提高用市场手段、法律手段应对经济挑战的本领,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新华社记者杜宇、何雨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