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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举报助推反腐 但需进一步规范

2014-06-27 15:56:42?李木子?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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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父亲节后一天,55岁的兴化市大垛镇从六村党总支书记周世宏自杀身亡,他把地点选择在一面墙上挂满奖状和奖牌的村办公室。妻子蔡树云从家里的厨房里发现了丈夫留下的7份遗书。遗书中,周世宏称,是网络上的诽谤造谣中伤让他“无法面对现实”。(6月27日,凤凰网)

如今,互联网发展迅速,网络已然成为反腐利器,越来越多人倾向于通过网络表达自己对社会问题的意见和看法,或举报贪污腐败。不雅视频的曝光、实名举报等让问题官员纷纷迅速落马,“表叔”、“房叔”、“天价烟”局长等的曝光,引入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让人民群众拍手叫好。诚然,网络反腐本低成、速度快、影响大,所带来的反腐力度是空前的,人人参与权力运行的监督,可以更好地约束官员的言行,提高执政能力。

同时,我们应当看到,网络举报是一把双刃剑,“误伤事件”也时有发生,网络举报有谣言泛滥、语言暴力的趋势,各种信息真假难辨,正当的个人隐私、个人权益有时得不到保护,从兴化市村支书自杀事件可窥一斑,该村支书被网络举报的“11宗罪”是否真实姑且不论,其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网络举报有其正当性,但同时也要进一步规范,如果以监督之名侵害个人隐私、诽谤他人、发泄个人情绪,必将会使整个社会陷入不安。

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出台行之有效的规定、规范,将网络反腐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通过多种途径全面规范网络举报行为,社会监督的正能量才能得到进一步释放。一方面,可以加强对网络反腐的合理引导,公开举报途径,畅通网络反腐渠道;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网络反腐的处置与反应机制,及时快速的对网络举报信息做出回应、开展核查;最后还要引导网络举报的实名制和证据化,举报的内容要辅以佐证,尽量做到举报证据确凿充分,举报人真实可靠,无谓的牢骚、恶意的中伤等行为,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只有顺势而为、积极引导,才能充分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实现反腐与网络的良性互动。

网络反腐有利也有弊,在寻求解决弊端办法的同时,我们要看到,网络举报如此盛行,是正常的投诉渠道畅通性存在问题的表现,网络反腐虽有力,却警醒着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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