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近200名农民工因工资被拖欠长达7个月,将位于朝阳常营乡的项目开发商千亩银杏(北京)养生休闲文化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围困在办公室,并要求支付工资。针对民工围堵开发商讨薪的情况,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伟认为,民工将开发商围堵在办公室内禁止出入长达6天,已侵犯当事人人身自由权,涉嫌非法拘禁。(7月15日《新京报》) 有句俗话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因工资被拖欠长达7个月,近200农民工把开发商堵在办公室里,采用极端方式讨要工资。有的民工已70多岁,有的还带着老婆孩子,他们的午餐只是简单的拉面……面对如此情境,有何理由对他们横加指责呢? 可能有人会问,除了围堵开发商,难道没有其他讨薪方式吗?提到这一点,很多人马上会想到各种各样的讨薪“创意”,诸如下跪、跳楼、堵路、上访、爬塔吊、跪拜范仲淹、模仿外交部发言人,等等。仔细想想,如此丰富的讨薪手段,有哪一个不是农民工被逼无奈而做出的选择呢。农民工也要养家糊口,需要按时足额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但由于欠薪而使他们牺牲尊严、“人格矮化”,或是走上“违法讨薪”之路,这样的结局,让人看起来是多么的不合情理? 当然,农民工还可以利用法律手段维权讨薪。但不少事例证明,通过劳动监察部门申诉程序繁冗复杂,往往会遇到各部门相互推诿的现象,消耗的时间过长。法律人士“支招”农民工联合起来走集体诉讼,简直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毕竟,欠薪长达7个月相关部门却不管不问,摆出一幅“民不举官不究”的姿态,仅此一点就让人对依法维权讨薪的前景产生担忧。 再者,利用法律手段维权讨薪需要付出成本。一份《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显示,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程序,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花费时间至少11~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1050元。如果提供法律援助,则成本最少要在5000元,最高将超过9000元。这还没有计算为此产生的住宿、吃饭、交通等费用。试问,为讨薪支付高成本合算吗? 开发商把责任推给承建单位,承建单位再把责任推给开发商,这样的“踢皮球”做法屡见不鲜。究竟谁该付起欠薪责任?对相关部门来说,这个问题其实不难解决。然而,相关单位的精明实在让人汗颜,承认自己欠薪的事实,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虽然不是“恶意欠薪”,但就是一直这么拖着,给相关部门执法增加难度。退一步讲,欠薪单位即便迫于各种压力结清欠薪,也不会因此而受到处罚。欠薪违法成本低,让他们敢于肆无忌惮地欠薪。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需要制度保证。一方面,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尽量简化讨薪诉讼案件的处理程序,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另一方面,还应明确欠薪入罪的操作方法,并加大执法力度,打击“恶意欠薪”,提高违法欠薪成本。如此,才能对欠薪者形成威慑力,从源头上终结“极端讨薪”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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