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19时46分,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敦和路口(北往南方向)301路一台公交车着火。截至22时30分,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32人受伤(据广东省政府应急办消息,其中14人重伤)。(7月16日《南方都市报》) 据广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15日发生在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敦和路口的301路公交车纵火案件已告破,广州警方经过16小时的连续奋战、缜密侦查,于16日11时47分在白云区抓获犯罪嫌疑人欧x生(男,25岁,湖南省衡南县人)。至13时51分,欧x生亦供述纵火事实。(7月16日,人民网) 这是本月发生的又一起公交车燃爆事故,本来公交车是国家提倡的绿色城市交通工具,每天很多人都乘公交车出行,可现在公交安全却成为一个让人揪心的问题,笔者认为,人命关天,应该对公交车燃爆事故频发的追问。 其一,每当发生公交车燃烧事件之后,媒体报道很多城市公交车“安检”升级,最近发生公交车燃爆事故的杭州长沙和广州也是一样,可血的事实告诉我们,很多城市的“重视”都是应景式的,并非真的重视,其公交车安全保障体系还存在这样那样的漏洞,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试问,我们政府有关单位什么时候才能被“烧醒”,建立起完善和长效的公交车安全保障体系? 其二,公交车燃爆事故频发也暴露出公交车的逃生装置设计不完善。众所周知,各地的公交车都是在超员运行,十分拥挤,一旦发生事故很难尽快逃生。那么,我们的公交车中间为什么不能象飞机那样再增加一个紧急安全逃生门?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事故伤亡人数。另外,为什么不能增加线路的公交车数量的投入?以杜绝公交超载,这样不仅能及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也能快速进行人员事故疏散,减少事故伤亡人数。 其三,从频发的交车燃爆事故可以看出,公交车上人为纵火行为大都是纵火者报复社会所造成的,处于转型期的当今也是社会矛盾爆发期有目共睹,可我们基层的信访和调解部门为何失职?期待他们能尽职尽责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去化解社会矛盾,不让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矛盾升级来报复社会和威胁公共安全。 可见,公交车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政府主管部门和具体事务的管理层、执行层,都要吧安全理念、制度和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和细节,只有上下同心协力强化责任,提高管理水平,才能有效预防事故发生,还市民一个安全的乘坐公交车环境。 |
相关阅读:
- [ 07-14]呼唤理性的公共安全意识
- [ 07-09]反性骚扰是一项“系统性任务”
- [ 07-09]公交车之殇别囿于“制度之筐”
- [ 07-08]公交纵火案,难防不是不能防
- [ 07-07]面对公交纵火,还是多学些自救常识
- [ 07-02]“公交安全员”, 健全反恐格局的有益尝试
- [ 07-02]“艳舞”上公交,失守的岂止是责任?
- [ 05-30]空调公交车该开冷风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