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有一种支援叫做“不造谣”

2014-08-05 19:49:04?漏江看雁?来源:云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晚上,发现手机微信朋友圈内有一条《微倡议:别让谣言干扰救人救命》的信息被大家纷纷转载。觉得很有道理。正所谓抗天灾还需防人祸,在无情的地震灾害面前,人们的恐慌心理和各种纷杂信息往往容易滋生谣言。当前正处在抗震救灾的关键时刻,的确应该给大家提个醒,防止灾害之后谣言四出,扰乱人心,干扰救灾。

“谣言猛于虎”、“所有的邪恶中,谣言散播最快。随着速度的加快更加激烈,随着散播面的扩展更有精力。”当前,大家都在关注云南鲁甸抗震救灾的进程,都在牵挂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个节骨眼上,不排除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在网上和网下编造、散布谣言,甚至打着“救灾”的旗号招摇过市、坑蒙拐骗,捞“黑心钱”,发“灾害财”。

要防止“谣言四起”,就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防谣”意识,做到灾害信息以权威发布为准,不在微博、微信上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警惕个别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灾害面前,能够及时伸出援手,为灾区群众献一点爱心,自然是“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善举;由于自身条件有限,无法捐款捐物,但却能从内心深处为灾区人民祈福,为抗震救灾加油,自觉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样也是一种美德。

天灾无情,人间有爱。在地震灾害面前,有一种支援叫做“不造谣”,有一种能力叫做“不信谣”,有一种真情叫做“不传谣”。拒绝谣言,从你我他开始,从当下做起。

(漏江看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