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一份“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纪检委”的红头文件在网上热传。该文件发出日期为8月25日,并盖有红章。文件称:当前,我镇征地拆迁等各项工作任务繁重,但是近期不少干部反映机关食堂饭菜放肉较少,没有营养,尤其是8月8日中午的杏鲍菇炒肉几乎没有吃到肉。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食堂管理人员李海峰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罚金100元,对食堂厨师处以罚金50元,对食堂帮工各处以罚金30元。此事在网络上发酵后,沙河镇党委通过微博回应称,此事系公文行文和发文不规范所致,向广大网民致歉。 镇政府、镇党委、镇纪检委,都是基层,但是基层组织是不是就要专门用红头文件管到“杏鲍菇炒肉几乎没有肉”这么细碎的事情,有待商榷。假如这是在关怀养老院老人的伙食,或者是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和指导,想来不会引发如此众多的关注。偏偏这是镇党政联席会议在为机关干部喊亏嘴,明明后勤管理部门简单协调一下就能解决的问题,却兴师动众地用了红头文件,充分体现了领导们对干部没吃到肉这件大事的关心和重视。自己敲锣打鼓地办事,也就难怪围观者众,议论声起了。 纵观近年来被围观过的红头文件,颇有一些奇葩的存在。比如湖南双峰县县委、县政府曾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将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湖北公安县政府用红头文件下达任务,要求各乡镇销售一定数量的卷烟,部分乡镇向村干部摊派任务销售烟酒,没有完成任务的将扣工资;湖南省第九届“湖南十大杰出经济人物特别贡献奖”的某位获奖者,是工商系统用红头文件强制要求工商干部投票得来的……红头文件作为曾经的权威象征和权力代表,逐渐可以被用作“枉法”、“创收”、“拉票”,如今更是添加了“要肉吃”的功能。下一步会出台什么文,还真是挑战人们的想象力。 沙河镇党委把红头文件“要肉吃”这件事归结为行文发文不规范,似乎哈哈一笑就可以了账,有意无意转移了公众视线,把这种行为背后权力滥用的苗头一笔带过。党政机关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不仅为民所系,权更要为民所用。今天跟着红头文件有肉吃,明天跟着文件是不是就可以有钱花、有房分?根据“党章”,纪检委的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还请做好本职工作,管好分内事。少吃一口肉,天塌不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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