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参加了一次上级机关到基层某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发现该单位聘请的行评代表有的对行评的职责都不知,对该单位的情况也并不了解。 时下,不少单位和部门聘请了行评代表,但有些单位仅把聘请行评代表作为一种监督形式,实际工作中却聘而不用,用而不力,工作仅停留在下个文件、发张聘书,既不组织他们参加本单位的各项活动,更谈不上为他们履行监督职能创造条件,没有发挥行评代表应有的作用。 莫让行评代表只聘不用。笔者认为,有关单位应重视行评代表的工作,不能“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而应让他们熟知行评代表相关职责和要求等,掌握相关业务,明确具体监督标准。同时,还要积极为行评代表提供便利条件,使其了解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放手让他们监督,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他们反映的个案问题要建立快查直办机制。唯有如此,才能让行评代表名副其实。(福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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