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减少死刑罪名是法治文明的进步

2014-10-28 08:17:11?傅达林?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取消部分死刑罪名不是盲目跟风,而是在综合各项价值衡量的基础上,以最低成本追求社会治理最大效益】

日前,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拟取消集资诈骗、走私武器、弹药、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9个适用死刑的罪名,引起舆论普遍关注。(10月27日新华社报道)

死刑存废在中国是个很容易“上火”的争议性问题。1997年刑法大范围修订,一共确立了68个死刑罪名。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这次的修正案若顺利通过,我国刑法上将只有46个适用死刑的罪名。可以看出,中国近些年取消死刑罪名的幅度不算小,进一步体现了“少杀”“慎杀”的精神。

从世界范围看,那些保留死刑的国家,大多只是将死刑适用于极其严重的少数犯罪,限制乃至废除死刑是一种总体的趋势。中国取消部分死刑罪名,不是盲目跟风,也不是单纯为体现法治文明,而是在综合各项价值衡量的基础上,以最低的成本追求社会治理的最大效益。逐步减少死刑适用,有助于引导民众树立现代化的法治文明观。

无论是对犯罪治理的需要,还是老百姓的观念,都在以各种方式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刑法制度。不过,我们毕竟生存在一个现实的社会里,在对待死刑的问题上,我们既要“仰望星空”,也要“脚踏实地”。从这两次取消或拟取消的死刑罪名看,大多是罪不至死的犯罪,或是运用范围极其有限的犯罪,继续保留死刑对于犯罪预防的效用不大,或是采取其他替代性刑罚也能够有效治理。例如,对腐败领域的犯罪,就没有取消死刑的打算。

不难看出,在有限取消死刑的立法行动中,依然保留了死刑威慑力的考量,而这背后则是强大的民意支撑。在中国,大多数民众心里依然将死刑视为震慑犯罪的必要机制。对他们而言,考虑的不是法治的文明与否,而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心理诉求,以及预防犯罪的现实需要。

事实上,对死刑的保留与否,既不能完全抱着对法治文明价值的理想化追求,也不能完全陷入治理的现实主义窠臼。它需要在不同的社会治理领域,综合考虑遏制犯罪与法治文明的价值平衡,同时还要兼顾死刑本身的成本与效益。而在取消部分死刑罪名的中间道路上,法律的修改就体现出了仰望法治文明星空的价值追求,同时也立足于国情民情和治理犯罪的需要,于平衡中求进步。

这种妥协式的进步,我以为也是针对社会上对待死刑的观念差异,去努力消除隔阂、凝聚共识,追求一种“立足现实而又超然现实”的目标。因此,每一次取消死刑罪名,亦可视为普及、传播先进法治文明观的过程。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