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今日通报,为了督促各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环境保护部于近日派出15个督查组对北京山东等6省市的24个重点地市空气质量保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12个城市存在问题,其中石家庄、张家口、承德、沧州、邢台、邯郸、济南、淄博、德州等地市保障方案操作性不强,未对停产、限产企业提出明确标准和要求。(10月29日人民网) 环保部组织开展的这次APEC会议空气环境质量保障督查,竟然有半数被督查的城市不过关,着实令人费解。 按说,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是首都周边省市义不容辞的自责任。这不仅是保障APEC会议顺利举行,关系我国国际声誉的重要举措。从长远来说,也是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 然而,就是在这样的重要关头,一些城市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却依然如故,扬尘污染、黑烟排放等照排不误。人们不仅要问,为什么这些地区和企业竟然对国家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束之高阁,置之不理?又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地区的空气质量保障方案难以落实? 其实,对诸如此类的问题,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之所以出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难以落实的问题,除了一些企业受利益驱动,擅自超排偷排污染物之外,最主要的还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治污不力。在对待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办法。有的对国家防治行动计划消极应对,敷衍了事;有的雷声大雨点小,雨过地皮湿。对企业超排偷排污染物或监管乏力,或放任自流。如此一来,空气环境质量如何能得到保障? 看来,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保障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光靠督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动真格的。国家有关部门要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对有禁不止、明知故犯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对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要依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标准和要求,严格进行考核。对治污不力、疏于管理的,应追究其领导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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