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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医护工市场“一纸禁令”不如“一套法规”

2014-11-13 15:00:17?殷建光?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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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12月起,将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的范围由原先的13家省市医院扩大至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届时,医院将根据临床需要和患者意愿,由病区通过护理员管理机构安排护理员从事陪护工作,住院患者不得私自聘用护理员。同时,我省力争到2015年年底,达到医院护理员培训全覆盖。(11月13日东南网)

笔者认为,这种“禁令”办法很难保障患者的权益,而且,也容易形成护工的权力垄断市场,影响护工的工作质量。同时,也违背市场规律,市场规律应该是患者自由选择,而不是医院指定,这种“禁令”办法还是行政化手段,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不妥。

其实,“一纸禁令”不如“一套法规”,所谓“一套法规”,就是根据患者的需求和医院的需求,我们对护工工作制定一套法规,用法律规范来规定护工的责任,患者的权益,只有制度法规明确,护工才能工作有方向,患者才能需求有标准,这样,有了共同的标杆,就不容易发生误解,即使发生了摩擦,也可以根据法律标准去处理、

当前,对于护工工作,我们最需要的是规范,是立法,而不是禁止散护工,这样做,不利于市场竞争,也不利于降低患者的护理成本。现在,我们一些管理者有一种偏激认识,就是一乱就禁,这是传统管理思维作怪,对于乱相,我们需要的不是禁,而是要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的思维,法治的思维去疏导,只有这样,才能乱中取胜,才能从乱中打造一出个法治管理的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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