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晚,有网友爆料称,“近日,听闻西藏墨脱县向导说,有打猎人在该县雅鲁藏布大峡谷核心区布下大量钢丝套,猎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鹤和西藏自治区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豹猫”。昨日下午,国家林业局官方微博回应称“正在严查中!”昨晚,墨脱县林业局局长兼森林公安局局长旦增表示,已接到上级部门指示要求核查此事,目前已介入调查,查实后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进行处理。(11月23日《东南快报》) 这样的显摆与炫耀,最后的结果,恐怕也是印证了“不作死而不会死”。然而一个问题是,假若没有显摆与“自我暴露”,那么猎杀野生动物的问题恐怕远比想象中的严重。煌煌法律和已有先例之下,依然无以形成震慑效应,如此看来,“猎杀式显摆”之下,是“知者也无畏”的动物保护之殇。 这种显摆跟日常式的炫耀并无两样。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是,有人以吃了山珍海味和奇禽异兽为荣,并堂而皇之的公之于微博等私人空间,接受别人的赞叹与喝彩。是的,正是这种需求式的显摆,一种全民式的炫耀和集体式的虚荣,才使得我们被冠以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市场,也使得我们的消费需求往往背离了正常的情与法的界限,并嘲讽人家固守规则的“死板与僵化”。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必须正视的是,我们正在成为野生动物的强大消费力量,也正成为野生动物最大的伤害者。在全球范围内,中国是野生动物的一个终极消费周转市场,野生动物不仅被用来满足人们的口腹之欲也被开发成艺术品原料、皮毛等商品。 保护野生动物源于一种态度,这种态度必须基于“人人喊打”环境的形成与营造。不可否认,“猎杀式显摆”是对野生动物保护不力的写照,也是法律不彰的旁证,然而必须看到执法正面临着“法现责众”的困局,由需求到供给以体系性的存在,如同“中国式过马路”一样,执法者面临着“选择性尴尬”。当法律因为执行而打折,那么其所处的环境就值得检视与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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