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电梯立法 安全第一

2015-01-14 09:59:49?乐水?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城市里的高楼越来越多,电梯事故也越来越常见。广东最早一批使用电梯的楼宇正在步入“30岁”高龄,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电梯事故的频发。每有事故发生,对于受害者来说,往往还会面临追责遥遥无期的困境,令其雪上加霜。

在造成电梯事故的链条上,有一长串的相关者,电梯制造者、安装修理者、维护保养者、检验部门、物业管理机构……它们当然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可是责任的厘清却不是三言两语、一时半会儿能完成的,漫长的理赔,各个单位之间的来回推诿,这个过程远非一个正在遭受痛苦的受害者和受害者的家庭能够承受。

日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广东省电梯安全条例》立法评估会,由华南理工大学立法基地起草的条例草案建议稿中,提出了电梯使用管理者的“第一赔付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发生事故,电梯的使用管理者要先行承担赔付责任。这一条让参与评估会的各方代表“炸开了锅”。反对方认为,这一制度建立没有上位法依据,与侵权责任法相抵触,啥事都赖到作为“保姆”的物业服务企业身上有失公平;赞成者则认为首负责任并非全部责任,却是促进各方尽责、保证电梯安全的关键。只有抓住了这个龙头,才能减少事后责任主体间的扯皮,物管抓有助于形成完善的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管、事后有保障的安全链。

公共安全无小事,双方虽说各有各的道理,但对于公共安全问题的讨论,笔者认为,其基本原则一是应该有利于事故的减少,二是有利于事后处理与赔付。

从近年来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来看,一是出厂质量问题,二是检修保养使用不当,而后者占多数。电梯的使用周期很长,维修保养对于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自明。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在生产、安装、检测、维修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但是,九龙治水、多头管理反而容易责任不清,导致监管疏忽,而安全事故大多出于疏忽大意。不得不承认,首负责任确实会加重物管的负担,但在电梯安全保障上却是最见成效的,而且对于赔付风险也并非无法可解。物管怕出事,就会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分担风险,督促维保企业认真履责;维保企业也会监督安装企业;安装企业又会监督生产企业。反过来,出事后,又有清晰的追责链条——出事找物管,物管找保险,保险查原因,让事故尽快处理,受害者也可以很快得到赔付。

事实上,倒追责的机制在实践中也已初见成效。首负制试行两年,目前广州电梯确权率达100%,不会出现无主电梯无人负责的情况。电梯责任险覆盖率80%,公众场所电梯达100%。而且,全市电梯原厂维保率达50%,比改革前上升100%。从这个角度上讲,使用管理者首负责任制确实有利于公共安全,立法时当考虑。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