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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大妈极端“抗争”需思想融合消弥

2015-01-26 10:09:03?徐娟?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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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车停在大妈们跳舞的“地盘”,让福建省福州市的陈先生差点丢了性命。原来,他的车轮胎被大妈用刀扎破,差点在路上出了事故。(1月25日东南网)

只要身体状况允许,跳广场舞既可以锻炼身体又有助放松心情,不失为一种好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可现实情况是,愈演愈烈的广场舞干扰了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对政府公共权力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的争论莫衷一是。

规范广场舞,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是“两难”。正如当地的执法人员所言,只能做到“尽量劝导”“以教育提醒为主”,因为,不管么,被人称为“不作为”;管过头,又会被人指责为“乱作为”。即便在短期内或有限的空间里,能够平衡广场舞大妈与社会大众之间的关系,今后像“暴走团”“练声队”“太极操”等群众自发娱乐健身活动再冒出来又如何处理?公共权力介入治理会不会陷入“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困境?

其实,这种困境越来越多地见于现代国家的公共管理中。现在,公众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强,政府必须将公共权力更好用于服务大众,平等地对待各种主体。与此同时,政府的管理介入手段又要恰到好处,稍微“出格”或者“不讨巧”都会引起公众的不满和非议。一些地方整治广场舞中或“管”或“纵”的做法之所以广受诟病,就在于政府规范管理的多,公众开放参与的少,公共服务管理的“公共性”体现的不够。

群众自发娱乐健身活动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在政府主导下,靠公众的自我管理去解决。这种主导,不是冷冰冰的管控,而是提供公共论坛的平台和机会,让公众充分整理自己思绪,促使双方在行使自由和权力的同时,逐步懂得谦抑地不妨碍他人的自由与权利。这种思想认识上的融合,显然比简单规范管理来得更有效,更能最大限度促进群体自我与社会大众的同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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