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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自媒体”一个清朗空间

2015-02-06 09:48:53?赖龙威?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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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有近一半人上网,在网络上形成了新的集体生活。守护好信息时代健康有序、文明温暖的公共生活,尤其重要】

2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对网民注册登录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社交媒体的账号、头像及介绍信息进行规范,引发网友强烈关注。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每一个账号都是一个“自媒体”。对于不少“网络公民”而言,在互联网虚拟社区中游走,宛如参加一场假面舞会,注册信息中各类“昵称”和介绍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展示了网民的性情和才情,但也暴露出部分网民低俗的情趣、扭曲的心态。曾几何时,涉嫌淫秽色情、宣扬迷信邪教、地域歧视类等很多明显违背法治和道德的“昵称”在虚拟社会中大行其道,为网民所不齿,为主流社会所痛恶。

同样,肆意盗用如“中纪委巡视组”“人民曰报”等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的名称注册账号,混淆视听,误导公众,严重危害信息传播的秩序;冒用社会名人的姓名、笔名、艺名,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酿成苦果。当年微博上“郭美美baby”冒用“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虚假身份炫富,让红十字会陷入形象危机。假冒的“第二炮兵刘园园”在微博上自曝醉驾照片,给军队形象也造成不良影响。类似现象,必须重拳治理,还网络一个清朗空间。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自媒体账号、“昵称”虽可匿名,但不该违背法律法规、挑战公序良俗。《规定》的出台,不是剥夺网民使用“昵称”发言的权益,不是把网络的“五彩缤纷”变得“整齐划一”,而是秉承“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荣誉、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冒用社会名人之名等问题“昵称”进行必要的规范。

治理网络账号中的违法信息,不仅需要管理部门勇于亮剑,还需要社会各方的积极响应和配合。实际上,如何注册账号,网站与网友早有约定。中国最早的、影响力很大的BBS人民网强国论坛,要求网民在注册账号前需浏览并同意《社区用户协议及管理条例》,其中就包括笔名管理和签名档头像的管理规定。这次《规定》特别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商的责任,正是一种警醒:请以更大的责任心,为网友取名把关。当然,有些网络不雅账号,不见得违法,却有违公序良俗,则需要网民的自律和网络社区的自治。

中国已有近一半人上网,在网络上形成了意见共同体、情感共同体,共同拥抱新的集体生活。当下,除了严惩网络谣言,还要从网民账号这些点点滴滴的问题清扫起,遵守文明上网的“七条底线”,守护好信息时代健康有序、文明温暖的公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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