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试验田”、“试点专业户”上海又接新任务。这一次,改革试点将反腐利剑直指官员的枕边人、身边人。(3月1日中国新闻网) 家庭式腐败,一般指一些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其特殊的身份或者地位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腐败活动的行为。 前不久,中央深改小组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支持上海先行试点,将在此基础上扩大试点逐步全面推开。上海承担了试点任务,将努力啃下“家庭式腐败”这块“硬骨头”。 “家庭式腐败”是腐败的一个重灾区。从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反馈情况中可以看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成为反映突出的问题之一,并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落马的重要线索。去年落马的4只副国级以上“大老虎”的身后,也不乏“贪内助”、“恶衙内”的身影。“家庭式腐败”往往是疯狂式、赤裸裸的以权谋私,扰乱正常市场竞争,造成市场秩序失范,败坏党风政风,危害甚巨,为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中央狠下决心要解决“家庭式腐败”问题,此次在上海“先行先试”,是为在全国全面铺开探路。 啃下“家庭式腐败”这块“硬骨头”关键在落实。改革开放以来,对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都有明确规定。但一段时间以来,规定虽很明确,但是落实却并没有有效到位。此次上海试点,需在落实上下功夫,让规矩起到应有的作用。一方面是落实“惩”。对庇护纵容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惩治必须毫不手软。通过加强内外监督,提高发问题的能力,发现一起坚决惩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另一方面是落实“防”。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设计,把领导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斩断官与商的密切联系,防止出现权力附庸,防止公权转化为私利。 加强家风建设防止“家庭式腐败”。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家风正,才会作风好,才能避免“家庭式腐败”。领导干部要充分认清家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亲情观、名利观,在管住自己的同时,还要管教好配偶、子女,保持清正廉洁的为官本色和清廉的家风。 中央吹响了整治“家庭式腐败”的号角,上海已受领了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期待试点取得圆满成功。对各级领导干部而言,要站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高度,规范用权、严于律己、整肃家风,从而远离“家庭式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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