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抚平“交警撞死婴儿”的醉驾疑云
2015-04-28 15:07: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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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4月26日从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获悉,该局民警刘西金驾驶宝马车交通肇事,将一名躺在婴儿车里的婴儿撞死,目前已经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虽然有围观者称宝马车司机疑似饮酒,但经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血醇检测中心检测,肇事司机血样无酒精成分。(4月27日《新快报》) 如果是普通人发生交通肇事出现了人员死亡的话,人们似乎并不会在第一时间产生肇事者醉驾的疑问。而作为交警的肇事者身份就陡然增加了很多质疑的地方。婴儿由家长推着,准备过马路,缘何作为交警的肇事者就不能够做到礼让行人?难道他真的不懂交规,也不懂文明吗?这其实是超越醉驾与否的疑云。因为相对于醉驾来说,这样的实际表现其实更加让人捉摸不透。因为交警,更应该是交规的执行者和遵守者。 当然,这样的质疑只是一种道德领域的推测,也是一种职业道德与否的追问。并不能够影响到案件本身的性质。因为作为一种职业来说,谁都不能够确保自己能够严守职业道德。比如医生需要救死扶伤,但也有医生利欲熏心的。个案的特殊和群体的形象之间并不能够直接联系在一起。对于这起事件来说,最难打消的其实就是醉驾与否的疑云。因为这是群众的质疑,而如何回应就成为关键。可惜的是,我们看到的只是郑州公安局的否认。这样的否认基础来源于“自说自话”的检查。肇事者是交巡警大队科员,检测是否酒驾的也是交警大队,如此哪里还有公信力?相当于自己家去检查自己家的人是不是犯法。 所以,要真正抚平“交警撞死婴儿”的醉驾疑云,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需要做两个方面的事情:其一就是需要启动独立第三方进行检测,只有如此才能够确保检测的公正性,打消群众的疑虑;其二就是需要将这样的第三方检测结果及时公开,做到信息的公开性。可惜的是,醉驾与否,酒精度的检测只存在于短时间内,随着时间的流逝,再进行那时那刻的检测就会大打折扣。而在损失了这样的时机的前提下,希望再次抚平交警醉驾的疑云,无疑就难上加难。 当然,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或者也就是最可能出现的情况似乎已经明确。那就是,郑州市公安局会公布案情的细节,按照酒精度检测是没有醉驾。可是,宝马车的符号,交警的职责,这些信息似乎又会成为盘旋在公众脑海的疑云,不能打消这些疑云的话,公信力将会面临着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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