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哄加收“拥堵费”与“赖路”一样任性
2015-06-04 16:21:3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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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早高峰,福州尤溪洲大桥上三车追尾,其中闽AX5907、闽FEZ809的女车主拒撤,其中一人更是直接弃车送孩子上学,造成尤溪洲大桥拥堵超40分钟(详见:小刮擦后弃车堵瘫尤溪洲大桥 女车主拒撤挨罚)。昨日,此事经海都报报道后,引发热议,众多市民和网友认为,200元的处罚太轻,难以起到震慑作用。(6月4日 海峡都市报) 快撤实施两年,之所以赖路仍多发,除了部分赖路不懂快撤,其实,大部分“赖路分子”也是这么想的,怕责任不清,担心撤离现场后会影响保险索赔。因此,可以说起哄加收“拥堵费”境界比“赖路”高不到哪儿,都是站在个人立场看问题,是与“赖路”一样的任性行为。 对轻微交通事故实行“快撤、快处、快赔”,是为缓解小事故造成大范围道路拥堵而制定,是有法可依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而加收“拥堵费”则属于个人情绪的表达,无法可依,也许这就叫“任性”。 诚然,小事故造成大拥堵固然不对,但之所以赖路,也与有关部门对“快撤、快处、快赔”宣传不到位不无关系,可能有的司机是第一次遭遇事故,再加上被其他路过的驾驶员呵斥,当时脑子发蒙,不知所措;可能有人对“快撤、快处、快赔”不理解,担心撤离现场后会影响保险索赔。但无论如何,谁都没有理由站在自己立场上要求立法,有呵斥他人的功夫,为什么不能耐心地解释“快撤”? 而且,竟然还有“受害者”进一步用数字说话:“假设当时100辆车子受影响,堵了40分钟,每辆车里面只有1个人,最终车主被罚了200元。200÷100÷40﹦0.05,原来我的一分钟只值5分钱!”。“200元还不够一市民的损失”,那么,该罚多少才能让“受害者”“够本”?在“不吃亏”的思想支配下,起哄加收“拥堵费”,境界比“赖路”能高到哪儿?如果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诉求要求立法,岂不乱了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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