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虎扑篮球:|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人贩死刑”讨论何以陷入情绪化对抗?

2015-06-19 10:36:21??来源:东南网综合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打击人贩更应检讨社会政策不足

仲鸣

“营销说”是否属实,眼下尚需核实,但就算是因营销而起,也不影响人们就现象谈问题。而当下,盘踞在人贩子死刑议题之上的,就是各种观点对撞:人们借机普及刑罚梯度性、拐卖犯罪重刑率,宣扬废除死刑,批判“不转不是××”的民粹情绪裹挟,呼吁收养制度补全等等,令舆论镜头呈散焦之势。

“人贩子一律死刑”引出多元思考,是好事一桩。可得看到,网上多数父母尤其是“妈妈党”接力转发这帖子,无关表决意义上的支持死刑,更多的是感情的粗浅表达:作为父母,舐犊情深的情感驱动,难免加深他们对拐卖犯罪之憎恶,这很难用大道理去消解——在亲情逻辑面前很多说教都是“然并卵”。而要消弭这些父母们的焦虑,关键还在于加强对儿童的保护。毕竟,他们要的不是对人贩子用“虎头铡”,而是天下无“拐”。

现实中,无论是频频发生的拐卖儿童案,还是前不久震惊一时的“干尸男童”事件,都彰显了儿童保护制度设计上的纰漏。在涉“拐”题材电影《亲爱的》和《失孤》里,都有这样的情景:孩子被拐卖后,当事父母只能自行踏上寻亲路,苦苦寻觅;“干尸男童”事件上,涉事男童走丢就未被上传至全国性失踪人口信息系统,救助站也“没有发布寻亲公告”……

按理说,我们社会该建立一套完整的儿童保护体系,将打拐也纳入其中,包括流浪儿DNA比对,发现儿童丢失后多部门联动出击,政府展开对失子父母的抚恤等。遗憾的是,我国这方面的制度设计还有太多漏洞,即便有了某些机制,如公安机关已明确实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等,也落实不力。

相较之下,国外有不少防止儿童被拐的制度可资借鉴。如新京报此前社论就指出,在美国,有专门针对儿童丢失的“安珀警戒”,只要发生孩子丢失事件,应急举措就会启动,相关公共机构会被全面动员。不止如此,美国还有“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开通多种语言全天候热线救助服务;大型公共场所还都加入了名为“考德-亚当”的儿童安全警报系统,若家长购物游玩时发现孩子丢失,可马上求助该系统,超市等会有专人帮忙找人,十分钟内找不到会自动报案寻求警力支援;美国几家电信运营商也接入了这系统,失踪儿童家长可向手机用户发出求救信息。

说到打拐,这些关涉儿童保护的制度补缺,才是首位的,也正因其不完善,才会有人开出“重刑震慑”的药方。

某种意义上,最完善的社会政策也是最好的“刑事政策”。在拐卖犯罪频发问题上,要检讨的就是社会政策不足及执行疏漏,而非靠严刑峻法。毕竟,在防止儿童被拐的母命题上,社会政策应是“前端隘口”,而诸如刑罚之类的是也只是打击链尾端的追责措施。(新京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虎扑篮球: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