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人们为天津爆炸事件中不幸伤亡的人心痛哀伤时,有人却利用三条微博谎称自己的父亲在爆炸中身亡,骗得3700多名网友现金打赏,连@谷大白话和@张嘉佳等大V也被骗中招。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个中华民族自古流传下来的民族精神并未随着时代推移而有所消逝。连日来,全国同胞心系天津,人人都有着一份能不能为受灾群众做些什么的善心与善意。而就在此时,却有人通过三条微博编织了一个父亲在爆炸中身亡,母亲又在几年前已经去世的悲凄故事,营造自己沦为孤儿的假象,不仅严重损害了人们的善心,更触及了刑律。 在刑法上,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有媒体报道,该事件涉案金额已经高达10万元以上,将被认定为属于数额巨大情形,当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行为还将涉嫌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等两种酌情从严惩处的情形。 无可争议,这位网友显然存在虚构事实的行为。或许有人会说,该网友只是用微博文章虚构了虚假事实,却没有向网友们提出索取财物的明确要求,这是否意味着该网友并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同时也并不存在“骗取财物”的行为,其实不然。 我们注意到,该网友一共发了三条微博,前两条只是转发其他微博,并加以评论,营造父亲失联的悲情气氛,而在第三条原创微博,不仅突然把“剧情”上升为父亲身亡,更是开通了文章打赏功能。熟悉微博操作的人都知道,并非每条微博文章都必须开通打赏功能,是否开通打赏完全取决于发布者自己,主动开通打赏就意味着作者有接受打赏的意愿。这种行为有些类似于以亲人病重无钱医治为由,沿街乞讨进行诈骗,即便乞讨者并没有明确向行人开口要钱,但摆在乞讨者面前那个碗就充分表明了乞讨行骗的意图。实际上,文章所链接的打赏请求,预期和实际起的作用和乞讨骗子的碗是一样的。网友们进行“打赏”显然并非这篇文章写得非常好,愿意集体给出十万元的对价稿费进行答谢,而是基于这个虚假悲情故事,进行施善。 如果该网友只是在开玩笑,当她发现有如此多的网友对之进行捐赠,她完全可以以删除文章、发布澄清说明等方式予以制止。然而,她却长时间放任这种受捐赠状态,直到事情一发不可收拾。即使她在事态充分发酵后,感到害怕,发布了一条道歉声明,但这也并不能涤清她之前行为的违法性。 从该网友道歉声明来看,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迫于何种压力,她已经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但却仍然未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有充分认识,我们真诚希望该网友能够积极主动退赃,并向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也呼吁公安机关及时立案调查,用法律保护人们难能可贵的善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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