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民进城不退地”值得借鉴
2015-08-17 07:58:2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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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日前出台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农民工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现阶段,各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工进城落户的条件。(8月15日新华网) 现在很多地方用城市户口换取农民的土地,把农民逼上了楼,把农民逼成了“市民”。农民变成了“市民”,表面上看是为了让农民获得了好处,实际上根本不是真正为农民着想,而是举着“发展”的旗帜打农民土地的主意。在这种思维下,新农村建设要征地、城市扩建要动耕地、基础设施建设要征地、招商引资也要用耕地,只要一有事,就去想打农民土地的主意。 农民在城里落户后被剥夺了土地使用权,看起来是让农民变成了“市民”,但这样做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可以使一些人从农民手上获得廉价的土地后获利,一是搞政绩工程,搞土地财政。二是有些人通过官商勾结发土地财。像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利用职权,把寸土寸金的土地买出了“白菜价”,自己却获利3亿多元。三是可能使失地农民生活困难。农民有土地,顶起码不会挨饿。而进城后,没有了土地,用水用电用气样样要钱,米、菜、油等样样要买,他们的生活怎么过?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浙江规定进城农民不退地,把农民的命根子留住了,首先是维护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根据我国《土地法》的规定,农民承包的土地三十年不变,不收地可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其次是可以使国民经济的核心和基础更加稳定。土地的无序征用,使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粮食安全问题,进城不退地,可以使基本的农田不受侵占,不越过粮食生产耕地的红线。另外还能确保社会安定。这几年,因征地拆迁诱发的各种社会问题频发,群体上访事件不断。特别是所谓的一次性补偿已难以保证失地农民长期维持生计,越来越多的农民将面临“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困境。不退地可以解决农民的基本温饱问题,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保持社会的安定。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势头强劲,迫切需要更加有效的土地监管机制。因此,要制止“随意打耕地主意”事情的发生,关键是各级政府要增强大局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更重要的是,要像浙江省那样,农民即使在城里落了户也不退地,把农民的命根本留住了,可以遏制住一些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冲动,断掉他们打耕地的主意的念头。浙江的做法,各地不妨试一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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