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寨村等于乞丐村”更像是商业逻辑
2015-08-20 16:03: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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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岷县中寨镇小寨村,曾经有“全国第一乞丐村”之称。日前,北京、南京等地不断曝出小寨村的村民在地铁上乞讨,小寨村再次引起媒体关注。小寨村的村主任方俊文,和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去南京准备接回发现的7名乞讨人员。可到了以后才发现,这些乞讨人员都不是他们村的,而是邻近乡镇。据了解,今年小寨村无人出其乞讨。小寨村是替人背了黑锅”。(8月19日,成都商报) 罗斯福说过,人有四项基本自由:表达意见的自由,崇拜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除恐惧的自由。在特定历史时期,小寨村居民难忍物质匮乏之苦,行使起“免于匮乏的自由”,“全国第一乞丐村”与其说是小寨村的污点,不如说是那个时代的印记。无论是罗斯福所说的物质自由,还是人权论中的生存权,乞丐村在特定历史时期更多是某种生存境况,与道德定性距离甚远。 小寨村土地贫瘠,村民们在石头山上开垦土地,种上一季青稞、玉米,有没有收成全看天意。所以在上个世纪70年代,出门乞讨只是一种求生本能。部分早期出门乞讨的人甚至盖起了楼,有的靠此发家致富。在物质诱惑面前,文明规训让位商人逐利。好在村里有人上了大学产生欺辱自觉,,从社会上吹来的耻感文化让村里人觉醒,“别跪了,小寨人,站起来”成了村里人的共识,组团出去乞讨不再叫“工作”,而是“丢脸”,可以说正是小寨村等于乞丐村的污名刺激,文化教育对村民的启蒙教化,让村民走向文明自觉,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那么现在邻村人去北京南京“广场式乞讨”,何以会说是小寨人?甚至连媒体也不加甄别的说是来自小寨村?小寨村作为“最先吃螃蟹的”,获得“乞丐村”的命名权,如今有些人把行乞做成了商机,看到了“小寨村”“商标”产生的品牌溢价。所以毋宁说职业行乞人自称小寨人,不如说用了某种众人心里自觉接受的共同商标,真正的小寨人不要当真,此社会之耻众家之殇也。在别人不以为耻把乞丐村的标签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小寨村民自感“背了黑锅”,这本身说明了小寨村的文明进步,和政府规训教化的功用。 “小寨村等于乞丐村”更像是商业逻辑。在特定时期求取生存权的道路上吃螃蟹的小寨人,不小心拿到了“全国第一乞丐村”的招牌,一些或在生活面前自我投降,或把出卖尊严当成逐利手段的人群,把别人眼中的耻辱看成了商业招牌,只是与西方人不同的是,后者行乞时还保持体面,有的甚至通过卖艺讨好行人换取收益,而前者在经济上连身份都很模糊,在命名上更加趋同化,动辄以“小寨人”自觉,不仅欺骗经济身份而且欺骗身份底色显得毫无诚意,殊不知现在的小寨人不再以职业行乞人谋生,甚至深以为耻。没有把“小寨村等于乞丐村”做成商业品牌的逻辑,哪会有关乎生存权的行乞异化为发财手段的行为甚至现象? 罗斯福所谓“免于匮乏的自由”,笔者更愿理解为“免于精神匮乏的自由”,把小寨村当成乞丐村的商标,背后的商业逻辑让人异化,那些欺骗市民信任同情连行乞都殊无诚意的职业行乞人,即便从此种商机中获得了最大程度的收益甚至成了土豪,可他们却是真正的乞丐,因为他们饱受精神匮乏之虞,而他们恰恰是最不自由的人群。 小寨村再也没有乞丐,此中意义还不如精神上的“去乞丐化”让人动容,深感“被人背了黑锅”,有了这种精神上的归依,看谁还敢说小寨村就是“乞丐村”?只是精神上的“去乞丐化”,还要物质扶贫,物质生活同样了,那时才能真正去除乞丐村之污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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