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私房菜”,当添食安法做“佐料”
2015-09-30 17:56: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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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市民常用的网络平台购物,新《食安法》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经营者必须实名登记。这也意味着微信朋友圈中流行经营的“私房菜”,也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9月30日《海西晨报》) 号称“史上最严食安法”的即日启程,其中有关朋友圈卖“菜”亦须实名、且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规定,正是适应互联网经济大势、规范互联网交易行为的切当之举。通过确定大体规则、确立交易伦理、确定监管单位,使其作为市场行为更加透明化、少风险、经得起检验,应该说很值得一赞。 仔细观测微信朋友圈里的交易行为,线上的互动几乎不由分说、没有更多价格博弈过程的交易过程,建构在线上线下将结合的熟人互动之中,很多“商家”是无心插柳,而诸多买家则是有心栽花,这样的围绕着金额并不很高的“私房食品”交易过程,更像是一种借助互联网的新的人际互动和情感交互方式,在这里所集聚和散发的网络正能量,还是不宜低估的。 尤其是在原来没有任何明确的监管部门和实名登记、办证、接受监督等流程管理之下,交易双方几乎是全凭着“刷脸”、“刷人气”背后的主体诚信和相互信任来支撑的。也正因此,就更有必要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尽早让那些从动机上没有任何以次充好、仿造伪劣、掺杂使假、欺诈讹人等故意的“小”商品买卖行为,堂堂正正地走走阳光下,跟那些实体店和有相当经济实力的网店平权平列,接受消费者的选择。 这无疑也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举措。对那些卖家来说,既然自己本来经得起检验、从来没有任何违犯食品安全和市场交易法规的冲动,“私房菜”盘盘都是好饭,自然也就不可能对即将来临的更为规范化的管理规则有什么“不忿”的必要。只要这样的程序能适合互联网交易的气质和特征,在手续办理方面电子化、及时化一点即可。只要这样的规定和有关部门激浊扬清、矫枉扶正的治理效度相配合。而对于交易双方来说,有了明确的交易规则和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万一出现争议或问题,也会有案可查、有路可问,岂非多了一道更称手的“维信”(维持信誉)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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