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一名女大学生因火车票遗失被要求补全票,将昆明铁路局告上法庭。铁路部门回应称,火车票实名制后,铁路部推出了丢失车票挂失补办措施,丢失车票旅客先办理补票乘车,经核实丢失车票使用情况后,到站再退回补票款。(10月19日《今日早报》) 事实上,对不少乘客来说,叫板也好,起诉也罢,能将“铁老大”一步置于被立案并不日开庭审理,已经是不小的“胜利”。要知道,“历史上”铁老大已多次被乘客叫板,然而多数是以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败诉收场。 “铁老大”还真的是老大,这样的“共识”已非一朝一夕。 “购票实名制是吃干饭的吗?持他人车票可上车?”“所谓到站后退款,在要求旅客补票时明确告知了吗?”“甲的票,那乙怎么进站?现在进站身份证和票缺一不可,这理由都能说出来,暴露智商”“说好的票,证,人统一才能进站呢?你蒙谁呢”……从民意反应看,大家对铁路部门“丢票先补再退”的“任性”做法普遍反对,新浪新闻发起的调查也显示,超8成网友认为“不合理,实名购票记录足以作为乘车凭证”。 按理说,一项制度只要为众人所反对,足以表明此制度存在缺陷,有必要废止或者改进。但每每到铁路部门,这样的常理往往难以奏效,比如曾经就有多名乘客都曾对无座票、站票统一价格起诉过铁道部,但是却始终无人胜诉。至今,铁路客车上无座票仍然与硬座同一价格。那么,这次超8成网友反对能否撼动“铁老大”,也让这个“做老大好多年”的“常胜将军”不做老大一回呢? 我们并不否认国家在打破铁路垄断方面的作为和成效,但也免不了还有进一步打破铁路垄断的吁求。因为只有最大限度地彻底打破铁路垄断,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才能实现最大化。从“铁老大”种种“什么都自己说了算”的现象无不表明,铁路的垄断气息依旧甚浓,“打破的空间”依然很大。 须强调,“铁老大”该被撼动时就该毫不犹豫地撼动。“丢票先补再退”是否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相抵触,此条“铁规”是否该废止,这场起诉会不会以“铁老大”输一回收场,这一切还要有待于11月的庭审见分晓。 |
相关阅读:
- [ 10-19]铁路便民意识应与车票同步升级
- [ 10-19]铁路部门是否真懂“旅客利益”
- [ 09-29]对待铁路事故焉能以“故事”了之
- [ 09-08]铁路为民资上了一道“好菜”
- [ 08-20]合作前景,从“两洋铁路”说起
- [ 08-11]铁路账目造假是“苍蝇”之过?
- [ 08-07]渝新欧铁路,一把幸运钥匙
- [ 08-06]持“内部票”的铁路职工打人底气从何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