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护幼童裸露的隐私?
2015-10-21 15:33: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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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阳偃师市某幼儿园的一组照片被传到了朋友圈,照片中多名没穿衣服的小男孩摆出造型,引起了家长的不满。(10月20日《京华时报》) 这不是个单一事件,百度一下相关新闻,近年来发生过的幼童隐私部位被人拍照上传至网络的事件不少,为何屡禁不止?其实背后的原因很简单,也是一个很可悲的现状,那就是我们大部分人的争论仅仅停留在幼童裸照适不适合传网络、适不适合以裸照的方式给孩子讲解性教育和做人的道理上,而忽视了法律的存在,更忽视了孩子的内心感受。 洛阳偃师市某幼儿园男童裸照上传者马老师承认,照片是由她拍摄并传到网上的,但她表示自己的初衷是好的。马老师说,照片拍摄时间在7月份,天气十分炎热,她当时还特意把女生安排到了其它教室。她表示,这也是有给孩子讲解性教育和做人道理的意思。 无论是幼儿园老师出于“善意”,还是家长们不满的情绪,这些仅仅存在于成人之间的争论,是否有尘埃落定的结论?其实,有一个共性问题往往会被我们大人们忽视,那就是孩子的感受,尽管孩子还小,不明白大人之间争论的问题有多大的意义,毕竟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上,无论父母还是老师,都是至亲之人,别说拍个裸照,即使是要他们现场裸浴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事实上,幼儿园男童集体裸照无论出于何种善意、需要,问题不在于理由是否充分,是否能够说服孩童家长接受,而在于事件本身是否合法,老师或其它社会人有没有权力对幼童的隐私部位进行拍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也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毫无疑问,幼儿园老师将拍报幼童集体裸照上传网络的行为涉嫌违法。 胡适先生曾说,“要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消考察三件事:第一看他们怎样待小孩子;第二看他们怎样待女人;第三看他们怎样利用闲暇的时间”。至少,在对待孩子裸照问题上,我们的社会文明就存在着严重的失分,孩子的世界是明净如水、天真无邪的,当我们还在谴责老师未经家长同意就将幼童裸照上传网络时,当我们还在争论幼童以裸成全教育是否应该时,又是否想过,如果连眼前弱小的幼童都保护不了我们的社会文明又价值几何?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之剑又悬在何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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