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青海省民和县日前要求县机关单位缴纳绿化费,在2013年,该行政事业性收费已被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叫停。14日,民和县委宣传部称,当地政府已获悉此事,具体资金去向将尽快查明对外公布。 对于公众而言,最值得关注的问题,不是绿化费的去向,而是已被国家废止的事项,地方为何能让其“复活”。实质问题是,地方权力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能量过大。政府印一纸文件,就成了“地方法”。 民和县继续征收绿化费,依据就是一纸县绿化委的红头文件。媒体介入后,当地政府称“已获知此事”。问题是,没有政府相关领导同意和支持,部门文件何以颁发?按理说,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应该早已深入人心。事实上,一些地方官员们不是不懂法,只是更习惯于迷信手中权力带来的快感。 绿化费死灰复燃,说明国家法规政令再遭一些地方瓦解。这也可看出,对地方权力的有效约束机制尚待完善,而公众作为监督政府的主体,在监督机制的语境依然处在弱势地位。也正因此,我们才会常常听到,简政放权后,一些群众依然抱怨一些部门权力任性。民和县绿化费事件在启示我们,依法治国年代,必须建立起民众有效监督地方权力的机制。(福建日报) ——内蒙古·马涤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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