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始兴县249座客家围楼,既有古代中原坞堡建筑遗风,又带闽、粤、赣等地客家古堡建筑风格,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颇高。然而,由于长年缺乏维护,渐渐变成废墟。如何保护围楼?始兴县开始了新的尝试——围楼“认养”:由有财力且对保护历史文化感兴趣者来“认养”围楼,成为古堡“堡主”,并对其进行修复和维护,也可进行活化利用。经过前期的探索之后,近日,新一轮“认养”已经开始。(11月26日《南方都市报》) 事实上,古建筑“认养”这种模式并非始兴首创。由于散落在全国各地的历史建筑数量众多,尽管政府不遗余力进行保护,但毕竟资金、精力有限,许多古建筑依然面临无人看护甚至破败的困境。基于此,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开始探索古建筑“认养”这种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比如,山西曲沃的“古建筑认领保护”、广东开平碉楼的“社会认养”、安徽黟县的“文物建筑保护爱心认领”、浙江金华的“历史建筑及遗存认养保护”等。 始兴于2012年出台方案,面向社会开展围楼“认养”活动。虽然这引起了多方关注,但并未掀起热潮。首位“认养”廖屋围楼的尹福龙坦言,对于围楼的开发、利用,政府并未给予明确的指引或帮助,而且与住在围楼周边的村民协调也很困难。他身边的一些朋友也表示对“认养”围楼很感兴趣,但由于缺乏政府有效的帮扶,纷纷打起了退堂鼓。他“希望政府能给予更多支持。”可见,推进古建筑“认养”,还需“官民”更多良性互动。 古建筑“认养”,并不意味着管理全盘外包。其所有权、开发权、监督保护权,政府依然处于主导地位,决不能让业主只认不养。不得不说,对围楼的“认养”,当地政府在这些方面存有不足。比如,有的围楼自被“认养”后,未有修缮和开发的任何动静。其中一个老板称,正忙于深圳的其他事务无暇着手围楼的事情。 古建筑“认养”,亟需建立完善“官民”良性互动机制。特别在资格审核、修旧如旧、监督管理等方面,要加强具体指导,确保“认养”规范有序。对只认不养的,相关部门要及时督促纠正,甚至收回使用权。 同时,政府也应给认养者合理的运营空间,不设过多的条条框框去束缚认养者,而应鼓励和扶持认养者创新运营模式,并辅以政策支持。只有保护与赢利兼顾,才能让古建筑“认养”这种模式更具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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