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11时30分许,杭州市余杭警方相继接到多名群众报警,临平东湖北路上有数十名农民工手举讨薪横幅,行走在由北向南的机动车道上,三条机动车道都被堵塞。现场受阻车辆喇叭声此起彼伏,余杭警方立即调集警力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将现场5名涉案人员传唤带离,疏散围观人群,恢复交通秩序。(12月15日《中国经济网》) 联系起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农民工极端讨薪事件,笔者颇有感慨。农民工离开家乡,来到城市打拼,用自己的双手扮靓了城市,辛辛苦苦挣几个血汗钱实属不易。而到年终,想拿着这笔钱回家过年的农民工,也许会遭到老板的恶意欠薪。于是,这些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薄弱的农民工在投诉无门、讨薪无果的情况下,无奈地做出群体性上路堵路、上楼跳楼、上门上访等过激和极端行为,因而引起媒体的关注、政府部门的重视,问题也许很快会得到解决。由此人们不禁要问:类似的情况年年上演,何时是尽头?政府的职能部门就不能未雨绸缪吗? 当然,堵路讨薪的农民工无疑是缺乏理性,但他们又显得那样的无奈,这一点从农民工的话语中可以略知一二:“我们也知道违法,但不是这样要不来钱。”因此,要想避免农民工集体堵路甚至更加极端的讨薪方式出现,各级政府及其相关的职能部门就应该从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出发,保证他们能够按时足额的领到血汗钱。 首先,城市建设、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平时应该多关注农民工的薪酬、待遇等问题,经常到工地为他们解答困惑,并加强不同群体利益诉求及其特点的研究分析,畅通合理和便捷的问题反映渠道,使他们能够通过正常途径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不满。尤其是当遭遇恶意欠薪时,相关部门在接到举报或反映时,要从维护农民工的利益出发,认真对待,及时调查,尽快解决。这样一来,农民工就不会采取极端方式讨薪了。 其次,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加强对各类涉及使用农民工单位的检查,要重点检查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行业,检查其是否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是否依法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对违规者督促整改。同时,要发动民众举报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和协调作用,准确、及时掌握信息和动态,引导农民工合理、规范、有序表达诉求,从而达到维护合法利益的目的。 再次,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约谈或现场办公等方法,在春节到来之前对重点监控企业、欠薪频发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由专人负责督促其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对那些一直欠薪的“老赖”企业,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治理、打击“欠薪”入手来解决“讨薪”问题,使恶意欠薪的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如此这般,则可以避免“屡清屡欠”的现象发生。 总之,在处理民工工资问题上,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如果能在民工堵路或以极端方式讨薪之前了解了农民工诉求,并维护他们的利益,使他们足额领到一年的辛苦钱,高高兴兴回家过年,各种极端的讨薪事件也就都可以避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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