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0多万退休人员不需缴纳医保费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的日子还有多久?从2015年11月初中央公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到上周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求是》杂志上的文章都明确表示,政府正在研究制定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第一财经日报1月4日) 众所周知,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涉及每个社会成员的生、病、死、残等,它既是我们基本权益的保护伞,更是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就拿医保制度来说,作为“病有所医”的社会保障制度,从无到有、从城镇到农村、从国企员工到城乡居民,可以说,医保制度发挥了良好的社会互助共济作用。 应当看到,医保在筹资机制方面,是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责任共担。然而,现行医保政策对退休人员有两大优惠,既个人不缴费,仍由医保局给个人帐户打钱,且个人承担医疗费的比重比较低。这些优惠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在以前工作中,已经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所以免除了医保缴费。然而,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在老龄人口基数增大,在岗职工相对减少情况下,医保基金入不敷出趋势已相当明显,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因此,研究建立医保新的筹资机制是化解老龄化冲击的发展选择。医保制度作为一项社会互助共济制度,我们不仅要考虑其保护伞作用,还应考量其在经济运行中的“减震器”作用。假如医保基金长期处于负性运行,要在岗职工和财政兜底,势必严重影响不断提高的医保报销水平、待遇调整及病种报销扩大的发展趋势。 可以说,打破旧规则才能赢得未来。建立完善医保新的筹资机制不仅能避免医保支出压力向下代人传递,维持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而且能消除在岗职工医保缴费比例过高,影响经济发展情况。 当然,研究退休人员交医保不能只想着利用缴费补医保窟窿,而应从透明化管理入手,在保障缴费人知情权基础上,统筹计量医保费率,尤其应取缔差别化医保报销方式,取消看病特权。鉴此,让退休人员交医保不能只是完善筹资机制,还应注重全统筹医保缴费,注重消弥公平焦虑,才能使医保制度改革赢得广泛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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