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故事”不是病毒见证网谣可怖
2016-01-12 09:37: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1月10日,作为微信公开课PRO版活动的预热,“当你打开这个,你与微信的故事就这样发生了”H5刷爆朋友圈,微信用户争相晒截图。但稍后,朋友圈开始有人称点进此链接会被“盗号”,甚至声称点击后“马上把支付宝的钱转出去”。随后,微信团队通过“微信公开课”公众号发出声明:“我和微信的2015”是为1月11日微信公开课PRO版准备的官方体验。(1月11日《羊城晚报》) 一个小小的微信公开课PRO版测试,却成了网络谣言产生的诱因,这是谁都没有预料到的结果。在近乎于拥挤式的转款中,有着严格的安全保障和赔偿机制的支付宝,此次却“躺着中枪”,成了最大的受害者——谣言产生两小时内,有数百万用户开始解绑微信支付关联的银行卡,并在微信提现。这种损失不仅表面在大量的款项被转出,更在于其声誉受到了严格的影响。由于朋友圈的“熟人属性”,使得并不高明的谣言,结果像病毒一样在网络微信中同疯传,并加剧了打开链接的缓慢。 微信团队通过公众号发出声明,对谣言进行更正,并承诺对通过法律手段追究造谣者的责任,这样的事后之补固然值得肯定,但由此产生的原因却需要引发思考。从谣言产生到蔓延,说明其在防控和应对的措施上,还存在诸多的不足。如果再加上微商中被人诟病的“杀熟”行为,都说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还需要通过各方的力量进行发力整治,尤其是作为平台提供者,如何履行好自身的责任,确实值得思考。 1月7日和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单位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此案引发了舆论的强烈关注和热议,也对网络平台的责任有了更多的思考。1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姜军就“快播”案发表谈话说,所有利用网络技术开展服务的网站,都应对其传播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和治理的根本原则。“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已成为互联网业界和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大家必须共同遵守。 谣言猛于虎,其巨大的破坏力和杀伤力,之前已被各种案例所证明。此次“微信故事”所产生的谣言再次佐证,若是没有预防和干预机制,那么谣言的产生就会毫无征兆和节制,并随时都可能会出现,并带来社会性的波动。而微信主要侧重于“朋友圈”,其传播的速度更快,但同时又兼具了隐蔽性,尤其需要防患于未然并能“御敌于外”,那么才能从根本上堵死谣言产生的空间,从而不至于引发人心惶惶,也让其他商业“朋友圈”而牵涉其间。 很显然,这是一起失控的“蝴蝶效应”,其实出现谣言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相关网络平台,声称的“自净功能”未能发挥作用,更没有有效监测、控制来自微信朋友圈的谣言,反倒受到其牵连与控制。如此看来,在一个公共平台里,没有任何一个平台提供者,可以抱以“责任在别人”的旁观者心态,更不能以抹黑同行来抬高自己。因为做好自己才是王道,否则别人的故事也会在自己身上重复一遍,甚至比之更为严重。 有人说,透过此事足以说明“朋友圈已失控”,对于此事的处理,显然也不能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口头之惠。相信经过了“挤兑”之风的微友们,此时还有些心有余悸,但更大的一个疑惑是,谁来防控类似的事件发生,出现这样的谣言之后,又如何来进行有效的处理?说在嘴上的“法律追究”,能不能有一个满意的结果,究竟是自罚三杯式的处理,还是由此进行彻底的漏洞补缺,成立专业的打假机构来对谣言或者售假行为进行严格的管控。当然,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同样需要切实解决的问题是,在“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已成为共识的情况下,如何让其责任落到实处,恐怕还需要更多制度性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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