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水平明确表态,只要不以盈利为目的,交通部支持春运期间互联网平台推出的“拼车回家”。对于节前互联网公司推出的“拼车回家”等类似服务,王水平表示,对于这些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拼车是鼓励的。他同时提醒驾驶员出行前维护车辆安全驾驶,不要超速超员;希望双方能明晰权益,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1月22日《新闻晨报》) 春节临近,返乡归家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有一个心愿,“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回家过年!”想早日回到自己温馨的家,与家人和亲朋好友团聚。但是,由于一些人平常忙于工作,再加之归家的日期一时半回还不能确定,而一旦最终忙完了手头的工作,确定了回家的时间后,再去买票时,票早已售罄。而这时,互联网平台上适时推出的“拼车回家”服务,正好填补了这部分回乡旅客无车可坐的空白。“拼车回家”服务,作为飞机、高铁、火车、汽车出行之外的一种有益补充,灵活机动、快捷方便。不管是短途还是长途,只要从业者能恪守职业操守,严格遵照相关合同和事先约定,不违章驾驶,不欺诈消费者,这样的拼车服务,自然能赢得消费者的欢迎。反之,唯利是图,置行业规矩于不顾,漠视旅客生命安全,违规驾驶并从中牟取暴利的拼车服务,却只能博得消费者用脚投票。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拼车业务也日渐火爆起来。面对这些良莠不齐的网上拼车服务,消费者稍有不慎,就极易掉入他们的“消费陷阱”,使自己的权益受损。特别是春节这一特殊的时期,一些不良平台,为了牟取暴利,抓住旅客思乡心切的心理,以“打折、让利”为诱饵,诱使旅客上当受骗。一些旅客不加辨别,为贪图小利,忘了起码的风险防患,谁想一旦上了“贼船”,一切都只能任由不良驾驶员摆布了。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网上拼车服务都不守规矩,绝大多数的网上拼车服务还是中规中矩、守法经营的,只不过,消费者要擦亮双眼,多留一点心眼。比如,在洽谈网上拼车服务时,首先要做好对网络平台方的查资验证,对无从业资格证的“钓鱼”平台一定要敬而远之。其次,要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在明晰双方责、权、利的基础上,再签定拼车合同,力戒草率。再次,对于网络平台方私自变改合同,以及司乘人员中途摔客等违约行为,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积极维权,而不是选择委曲求全,以免助长他们非法营运、恣意践踏消费者权益的底气。 总之,互联网+拼车业务还是一项新兴的服务旅客的项目,在实际运营的过程中,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还需要广大消费者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网络平台方也要加强对电商的网络监管,建立严格的司乘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流程管理,不断提高网控质量和司乘水平,以优质的服务,去满足不同消费者日益旺盛的出行要求。当然,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条款,补齐相关制度建设的短板,才是确保互联网+拼车业务走得长远的根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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